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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佔中」9被告涉6控罪 戴耀廷等3人加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
2018-11-20    香港商报
 

  「佔中」9被告涉6控罪 戴耀廷等3人加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違法「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6名違法「佔中」搞手,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6項罪名,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預料審訊需時1個月,期間控辯雙方或傳召10名證人及播放逾10小時的錄像片段。法庭上,9名曾經信誓旦旦聲稱會就「佔中」負上責任的被告,均否認全部控罪,無一兌現承諾。

  9名被告分別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支聯會常委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常務秘書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

  各人被控在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在不同地點「煽惑他人」或 「煽惑他人煽惑」非法阻礙行車道,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再被加控1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控罪最高刑期為監禁7年。

  控方陳詞:

  「佔中」損害公眾阻礙城市中心

  外聘主控官、資深大律師布思義(Andrew Bruce )宣讀開案陳詞時指,2014年9月27日深夜,大批示威者聚集在添美道,第一至第七被告當日的演講,均被警方攝錄下來。而2014年9月28日深夜,首被告戴耀廷在台上說:「『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其後,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張秀賢和鍾耀華一同在台上高叫:「『佔領中環』正式啟動。」至2014年9月28日下午,龍匯道、分域碼頭街和龍和道一帶交通已被人群阻礙。

  控方又稱,「佔領中環」不合理地佔領公眾道路,對公眾造成損害,行動屬於違法;又指中環作為選址是經過精心算計,透過不合理地阻礙城市中心,迫使當局回應他們的訴求。控方在庭上透露,預計將傳召6名證人出庭作供,辯方則會傳召4名證人,審訊中將播放逾10小時錄影片段,案件預計審訊1個月左右。

  控方昨在庭上列舉各被告干犯控罪的事實時指,被告持續向公眾宣揚該運動,包括在電台節目及街上演講等。控方指,戴耀廷、朱耀明、陳健民的言論證明他們串謀犯事。而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在2014年9月27日在添美道舉行集會及發言,促請示威者留在現場,並呼籲更多人參與,又叫他們帶食物等物資到現場以繼續行動,呼籲他們在不同防線抵抗,控方認為他們的不合理行為會阻礙交通及令公眾受傷。

  控罪詳情:

  9名被告分別被控6項罪行

  6項控罪如下:

  第一,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控於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藉在中環或在中環附近的公眾地方或道路造成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

  第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控於2014年9月27日至28日,在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在金鐘添美道的在場人士,藉非法阻礙添美道及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

  第三,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控於2014年9月27日至28日期間,在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在金鐘添美道的人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礙添美道及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

  第四,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黃浩銘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分域碼頭街非法煽惑在該處的人,藉非法阻礙在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對公眾造成妨擾。

  第五,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黃浩銘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分域碼頭街非法煽惑在該處的人,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礙在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對公眾造成妨擾。

  第六,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李永達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夏道近添美道,非法煽惑金鐘夏道及添美道的在場人士,藉非法阻礙在夏道的行車道,對公眾造成妨擾。

  【新聞回顧】79天違法「佔中」 港不能承受之重

  2014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香港發生長達79天的違法「佔中」事件。一些別有用心的反對派人士,打着所謂「公民抗命」旗號,公然鼓吹、煽動「佔領中環」,以癱瘓社會的違法方式表達政改訴求。這場長達79天的違法抗爭行動,公然踐踏和動搖香港法治基石,嚴重損害經濟,破壞社會秩序,影響市民生活生計,助長暴力風氣,造成社會撕裂,成為香港不能承受之重。

  回顧2014年這場非法「佔中」事件,「佔中三丑」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是始作俑者。早於2013年3月,他們就發表所謂「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試圖以佔領本港商業中心「中環」來向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施壓。

  2014年,在學聯與「學民思潮」發起罷課和煽動學生率先衝擊政總廣場後,戴耀廷於9月28日凌晨宣布正式啟動「佔領中環」,以佔領香港特區政府總部作為起點。面對違法「佔中」人士的衝擊,警方為維護公眾秩序,當日傍晚奉命施放催淚彈欲驅散人群,但「佔中」者予以抵抗並集聚不散。其後,「佔領行動」蔓延到了金鐘、旺角、銅鑼灣、尖沙咀等地。

  期間,違法「佔中」人士在中環、旺角、銅鑼灣等地設置路障,阻礙交通,對香港社會造成了巨大損失。違法「佔中」事件,不但令香港多區交通混亂,司機生計艱難,還令商家關門歇業,影響市民生活,最終激發民怨。違法「佔中」人士和反「佔中」人士之間亦發生多次衝突,造成嚴重社會撕裂。同年10月20日,高等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佔據旺角相關街道;至11月中旬,執達吏在警方支援下開始清除被佔街道的路障。2014年12月15日,警方最後對銅鑼灣佔領區清場,長達79天的違法「佔中」鬧劇方告結束。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