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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科技部:「基因編輯嬰兒」明令禁止
2018-11-28    香港商报
 

  科技部:「基因編輯嬰兒」明令禁止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麗青報道:基因編輯嬰兒事件持續發酵中,牽涉其中的各方紛紛發聲。昨日,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於被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

  中科院也作出相關聲明,稱作為負責組織和領導學部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工作的專門委員會,中科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堅決反對任何個人、任何單位在理論不確定、技術不完善、風險不可控、倫理法規明確禁止的情況下開展人類胚胎基因編輯的臨床應用。並表示願意積極配合國家及有關部門和地區開展聯合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呼籲相關調查機構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和結果。

  多家機構否認參與

  被指參與基因編輯嬰兒並審核「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申請書」的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昨天發表聲明稱,從未參與任何實驗環節,嬰兒並不在醫院出生,申請書簽名有偽造嫌疑,且未召開醫院倫理委員會會議,將申請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深圳和美醫院歸屬的上市公司和美醫療控股有限公司(01509.HK)已成立專項調查小組,配合中國衛生監管部門對該事件進行徹底調查。羅湖醫院也表示,對該院員工覃金洲為「免疫愛滋病基因編輯嬰兒」研究項目申請註冊聯繫人一事並未知情,也未參與該項目。

  11月27日,一份據稱來自賀建奎研究室的全英文版項目知情同意書在社交媒體曝光,一篇題為《賀建奎基因編輯項目知情同意書:經費來自南科大,內含大量免責條款》的文章也隨之傳出。該文章列出了知情同意書的條款,包括「母親感染HIV不負責」「孩子感染HIV不負責」「孩子畸形不負責」等。記者根據微博提供網址,在南方科技大學官網上找到相關知情同意書。

  記者將該微博文章轉給南科大相關負責人進行真實性核實,對方表示正在了解情況,截至發稿時止未收到校方答覆。

  賀建奎被曝還有其他基因編輯研究

  據澎湃新聞報道稱,賀建奎團隊的「基因編輯免疫愛滋病嬰兒」臨床試驗信息在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有公布。該網站顯示,參與該試管嬰兒基因編輯項目研究的人群是中國境內的已婚夫婦,且女性愛滋病毒血清陰性,男性為陽性。男女22歲-38歲。

  值得注意的是,報道稱,賀建奎團隊還有另一項基因編輯研究,他們計劃對400個人類胚胎進行操作,以研究不孕不育等疾病,目前正在進行中。研究實施地點是深圳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被列入的試驗主辦單位包括南方科技大學、中信湘雅生殖與遺傳專科醫院、鄭州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昆明理工大學。

  2017年5月1日,羅湖區人民醫院婦產科與生殖醫學科主任張帝開簽字同意開展這一研究。2017年6月2日,該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張秀明簽字,並蓋章「經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核無違反倫理。同意其申報。」

  針對該報道,深圳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即羅湖區人民醫院方面表示,醫院還在調查中,後續會有說明。南方科技大學方面尚未有回覆。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