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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漁撈界促訂策免填海損生計
2018-12-01    香港商报
 

  撐明日大嶼計劃 惟不能低估影響

  漁撈界促訂策免填海損生計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駿報道:漁農業乃香港發展歷史之源。今年《施政報告》提出促進漁業轉型和可持續發展,對此,從事漁業捕撈界人士關注《施政報告》提出大規模填海1700公頃所造成的影響。業界人士指出,支持政府以填海增加土地供應的方向,惟若低估大規模填海對漁業持續發展及環境的影響而未制訂緩解措施,業界對填海持保留意見。從事養殖業人士建議,如果要填海就應原地安置漁民。

  何俊賢:非提供養殖牌可解決

  今年《施政報告》「建議在合適地點設立新海魚養殖區,並同時恢復簽發新的海魚養殖牌照,以促進漁業轉型和可持續發展」,惟業界認為政府因增加土地供應而填海的方案,影響漁業可持續發展和漁民民生休戚相關,故此,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及香港漁民團體聯會主席張少強對《施政報告》提出,對大規模填海1700公頃以增加土地供應,業界持保留意見。何俊賢指出,支持政府政策方向,但前提是應解決受填海影響的漁民民生問題。

  他續指,填海方案不僅是填海問題,更多是填海所延伸出來的問題,這是他對填海方案所持有保留原因之一。如果填海方案不完整,漁民不會支持。其因,過去漁民受過太多的苦,十幾年來政府進行無數個海上工程,所涉及對漁民的賠償、補償滯後,甚至沒有落實。今次填海直接影響捕撈,而非政府提出一項新的海魚養殖牌照計劃所能解決的。

  建議政府設漁業委會統籌解決

  他稱,香港現時有千餘個捕魚戶,如發百個新漁牌,不能減低捕撈者失去捕撈區所遭受的損失。另外,馬灣、長洲等捕魚戶也會受到填海影響,需要搬遷,政策措施沒有提到捕撈漁民轉型問題。他認為,政策忽略這點,故此,不是一個完整填海措施,雖然措施提出支持漁業持續發展,開闢新養殖區,但是,再開養殖新區也對漁業構成矛盾;措施劃出任何一個養殖新區,該區海域就不能再捕魚,令捕魚戶再減少一個捕撈區。

  他建議政府成立一個漁業委員會,從國家漁業發展方向,收集、研究海域生態,本地勞工、漁民結構,各類漁船捕撈功能及捕撈轉型至養殖等等問題,禁止拖網只是規範性政策,給予漁民補貼,類似這些規範,只令漁業萎縮,而非有利漁業持續發展。他指出,如果以單純填海決定,而沒有做其他後繼工作,就不符合《基本法》第119條「政府須制訂適當措施促進及協調包括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如果導致漁業走下坡路,便是沒有完成基本法賦予促進及協調各行業發展的任務。

  倘落實填海就應原地安置漁民

  香港漁村代表聯會主席、大埔聯益漁村漁民代表陳美德表示,大嶼山周邊大規模填海遲早會破壞海岸水域,其因,大嶼山水域是魚苗區,漁獲較多。如果要填海,就應真真切切解決漁民遇到的問題,如北大嶼山、中部水域填海,除了長洲、青衣及荃灣捕不到魚之外,大嶼山水面海流向東,由鯉魚門、大埔及西貢等一路下去,水底海流則是由東向西流的循環流動,大規模填海令香港所有漁業毀於一旦。政府應為受填海影響的漁民想,不能僅用過去的特價津貼方法安撫漁民,他們無能力做其他行業。政府應原地安置漁民,不能讓大嶼山漁民搬到屯門住,漁民如何捕魚。

  何俊賢議員辦事處政策研究主任崔景恒指出,「明日大嶼」計劃主要是通過土地供應解決居住問題,但從整體發展方向,是否能真正解決房屋問題,施政報告因篇幅問題,未能令業界釋懷,希望未來了解業界需要什麼,用時間收窄政府與業界分歧。

  冀補償充足 莫先斬後奏

  【香港商報訊】香港漁民互助社主席楊上進表示,他父母都是漁民,以出海捕魚為生,當年以蝦艇(小型拖網)捕魚,捕魚水域於香港以西,最遠至珠海水域桂山。他稱,上世紀70至80年代,捕撈業最好時期,水質好,養殖業環境也好,養魚不用打理之後,有「玫瑰園」的大型基建,挖沙倒泥之後,1995年底,本港捕撈業開始走下坡路。當年港英政府對漁民的補償非常之低,保障不足,由1992年初開始,漁民開始為受填海影響的損失爭取自己利益,但當年政府沒有解決漁民所遇到的困難,業界很大怨言,就填海補償方面意見,政府永遠是先斬後奏的。他稱,大嶼山漁民向互助社反映,港珠澳大橋通車了,該項海上工程由動工至落成的9年時間,賠款落實工作滯後,機場三跑填海完成,賠款工作同樣滯後。

  倡建立休閒水上基地

  他續指,到1999年內地南海頒布休漁期時,他的家族陸續停止海上捕撈業,轉為陸地相關海上行業,如賣海鮮、駕遊艇等。近幾年,受惠於休漁期,本地水產資源豐富,故此,年輕者加入捕魚行業,年長者則從事漁務工作。他說,有年輕人入行是件好事。惟政府對非法捕魚的執法力度不夠,特別是2012年禁拖後,在全港東、西及南水域都有一定數量的非法捕魚。守法的漁民對香港漁業前景好悲觀。

  何俊賢指出,填海改變海水流向對養殖業同樣有影響,所以,一個完整的填海就要做這方面研究,以調研做出數據說服漁民。他建議特區政府同大灣區合作協助漁民轉型,建立休閒水上基地,或者叫漁人碼頭或者綜合漁業基地。另外,在填海區域劃出1、2公頃予漁民,讓漁民經營漁業出口生意,如果政府填海之外的措施就是給漁民錢,錢總會有用完之時,漁民反過來又會怨政府。業界人士也建議,由漁護署出面與大灣區內陸城市政府協商建立香港漁類供應鏈。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