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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科創板註冊制來了 寬進嚴出 支持戰略新興產業
2019-01-31    香港商报
 
  主挺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香港商報訊】中國證監會昨天正式發布《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意味?外界期待的科創板和註冊制試點正式到來。隨後中證監又發布監管辦法,明確符合要求的虧損、紅籌企業可在科創板上市,投資者門檻限定在50萬資金以上,且有兩年投資經驗。
 
  據了解,目前,中證監已起草完成《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上交所已起草完成《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配套規則。相關規則正在按程序公開徵求意見。
 
  中證監指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是認真落實習近平關於資本市場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資本市場對提高中國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的服務水平,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
 
  《實施意見》強調,在上交所新設科創板,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和製造業深度融合,引領中高端消費,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未盈利企業也可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科創板將根據板塊定位和科創企業特點,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科創板相應設置投資者適當性要求,防控好各種風險。
 
  《實施意見》還明確,在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合理制定科創板股票發行條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準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上交所負責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中證監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註冊。中國證監會將加強對上交所審核工作的監督,並強化新股發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
 
  將壓縮科創板企業退市時間
 
  為做好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工作,將在五個方面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一是構建科創板股票市場化發行承銷機制,二是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監管,三是基於科創板上市公司特點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建立更加市場化的交易機制,四是建立更加高效的併購重組機制,五是嚴格實施退市制度。
 
  上交所細則明確,允許紅籌企業通過發行CDR的方式上科創板,條件即採用2018年6月出台的《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配套規則。細則也明確,允許紅籌企業通過發行CDR的方式上科創板,條件即採用2018年6月出台的《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配套規則。
 
  上交所昨天也表示,將壓縮科創板企業退市時間,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不再設置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已退市企業如果符合科創板上市條件的,可以按照股票發行上市註冊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請、接受審核,但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發行上市申請,永久退出市場。
 
  在投資方面,上交所指出,只要投資者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就可參加。上交所負責人表示,這些安排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投資者權益。科創板與目前創業板、中小板不同,放寬漲跌幅限制,上市前5天不限漲跌幅,第六天開始設限20%。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