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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雲票據」漸多 或聚新風險
2019-02-02    香港商报
 

「雲票據」漸多 或聚新風險

目前市面上流通着越來越多的企業發行的電子白條,這些電子白條以「盤活大企業優質信用資源」「解決大企業財務費用居高不下問題」為名,在實際操作中默認了眾多大型核心企業對中小企的帳期時間成本以及收款成本的盤剝,不利於市場公平。另外大量企業應收應付賬款被轉移到資產負債表之外,從而使內地銀行業剛剛下降的表外風險,通過大型核心企業的新一輪信用擴張,形成新的金融系統性風險積聚。

香港商報記者 齊曉彤

實習記者 王雨璇

欠款變成了「電子白條」

農曆年關已至。與央企或超大民企做過生意的許多中小企業主最近心緒很不平靜,尤其對年末追討欠款感觸頗深。經了解,問題主要集中在名目繁多的企業電子票據上。這些近半年在行業內盛行的電子票據,不僅引發了中小企業應收賬款的諸多問題,其發展還頗有蔓延之勢。

應收賬款由可支配的現金變成了「電子欠條」。「三年之前,年底前後收到的都是現金。現在收款中現金比例少了,各種各樣的電子票據多了。這些票據就是大客戶們開出來的電子欠條。欠條到期,本來指望能收到現金,沒想到又來了一張面額增加兩倍、期限更長的欠條。」與中原某國企做了幾年生意的小企業A的老闆叫苦不迭。

這類電子票據無限期拖長了賬期,如今最長的已經拖欠了三年。「現在拖欠三個月都算很好的客戶了,我們公司最大也是拖欠時間最長的一筆,至今快三年了,還沒?落呢,這一筆就佔我們全年收入的百分之十。」一家深圳的高新區企業B公司的財務總監說,他所指的拖欠方是一家央企集團下屬的證券公司。

中小企業被迫拆分「電子欠條」以求收回賬款,還要擔負拆分成本。「以前央企的商業票據金額不大,幾十萬元級別居多,轉讓、變現並不困難。現在一張票據的面額動輒上千萬元,這種大票根本沒法用,只能找銀行或者一些平台公司去把大票拆細成很多張可以用的小票,拆細也要交手續費。」一位對票據業務熟悉的業內老總說道,他對市面上的電子票據熱很不以為然。

也有人對其表示肯定。「有些中小企業歡天喜地,尤其是在大型核心企業供應鏈條上的小公司。之前欠?就欠?,只能被動等?有朝一日可以拿回欠款。現在畢竟能夠拿到一張金主的欠條,還能據此貼現、貸款,換一點兒流動資金回來。」 B公司的財務總監說。

這些新興電子票據與傳統的銀行承兌匯票不同,傳統的「銀承」或「商承」需在央行統一備案,全程受到監管。而此類新興的電子票據則更偏向於「白條」,是不符合正規憑證要求的收付款項證據,完全處在國家監管視線範圍之外。

企業緊鑼密鼓發行電子白條

那麼,近期撲面而來、形形色色的電子票據,究竟是哪些平台產生出來的?

伴隨2018年國內供應鏈金融大熱,一家2015年6月份成立、多家央企共同出資、名為「中企雲鏈」的科技創新平台不溫不火兩年後,在2018年下半年突然成為全國各地國資系統認真學習的樣板。

這家「中企雲鏈-雲鏈金融平台」的前身是中車雲鏈金融平台,已經加大在中國主要城市的宣傳拓展力度,各地企業註冊速度加快,目前已累計22113家在平台註冊,交易金額已達1732億元。

2018年7月9日,中車集團下屬40多家一級企業總會計師、財務部長、資金負責人與「中企雲鏈」合推「雲證」,探討如何掀起央企應收賬款融資新風潮。

2019年1月3日,名為「中交一航」公眾號發布了央企中交集團的一項重大創新:2018年12月31日,中交集團下屬的中交雲單管家開出兩筆、共計14.9億元的「雲票」,將集團14.9億的應收賬款轉讓給國新保理公司,這張「雲票」即刻完成了向集團內6個二級公司和1123家外部供應商的支付。

20191月11日,中國鹽業第一單「雲信」落地重慶。

20191月18日,東莞30多家國企及民企負責人與10家銀行參加了中企雲鏈講座,主題為運用金融科技創新,優化企業負債結構。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中航系統、珠海格力冷氣機內部也在緊鑼密鼓進行建設類似雲鏈平台的招標。

民企見到央企進行類金融平台的創新,也不甘落後。TCL集團打造的簡單匯平台進行「金單」業務,核心企業可通過電子方式確認及承諾對供應商的應付賬款來盤活應收賬款,據TCL金控集團總裁杜娟介紹,現在他們已經穿透核心企業的第八級供應商,據行業內人士介紹,其規模已做到300億左右。

中小企業主難御風險

記者讓票據公司老總發來了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標準「銀行承兌」「商業承兌」票據式樣的照片,與「中交雲單憑證」「雲信」做對比,結果發現兩者並無明顯區別。比如前兩者票據上並無標注「人民銀行」字樣,也沒有統一編號或者條形碼。該人士表示,他自己也無法給出區分這幾種票據有無備案及監管的依據,普通的中小企業主更是無從辨識這些票據背後的可信度和風險度。

國資委與金融監管方看法兩極

應收賬款與應付賬款本質是企業經營過程中形成的資產與負債,「中企雲鏈」與其他企業電子票據平台,以這兩項資產負債發行「雲信」、「雲單」、「雲證」、「雲票」,究竟是一種正常的實體企業經營活動,還是一種需要批准、接受嚴監管的金融活動?

「中企雲鏈」董事長劉江稱國資委領導在多個場合對此金融創新表示歡迎,他認為「雲信」將優質企業信用轉化為可流轉、可融資、可靈活配置的一種創新型金融服務,為產業鏈上廣大企業提供了全新的經濟往來結算工具,從而實現了供應鏈金融的再造與升級。

不過也有銀行內部的人士對此提出異議:「中企雲鏈成立初期,是在中車集團內部的財務公司和下屬企業之間,試行發行雲信產品,彼時是一家受控於銀行總體授信額度的集團公司內部的信用流轉業務。目前中企雲鏈一旦成為97家央企效仿的榜樣,並在全國各地與多家銀行、多家地方國企、民企全面合作,雲信產品規模擴張到幾千億甚至上萬億級別的時候,對頻繁發行雲票據的核心企業的流動性要求會大幅提升,有可能某個核心企業的風吹草動就會引發兌付危機。」

「我個人認為這些企業就是依靠自身信用發行企業幣。哪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允許自己的企業發行貨幣的。」

更有金融口的監管官員對這種模式提出了明確批評:「從金融業來看,這涉及非法金融活動,這個平台實際是在以應收帳款、應付賬款為基礎資產開展證券化,涉及未經批准運營交易場所和發行證券問題。從實體經濟部門來看,主要問題在於大型企業、地方政府等拖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人為創造融資需求,加劇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比如,蘋果對中國國內中小供應商的付款方式為3+3(3個月賬期+3個月票據),中興、華為則為12+3。這實際是新型的『三角債』。」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肖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