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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台擬禁領陸居住證者選公職
2019-02-19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台當局行政院昨日公布立法院在第9屆第7會期優先審議通過之重大法案,其中,將提案針對領過大陸居住證的台灣人,未來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軍人、公務員以及公立學校教師。

  和平協議需「公投」

  行政院表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共47案,分為社會關注議題、強台與保台3類。「保台」法案五項修法中,包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明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經由台灣2300萬人「公投」,以及「公投」條件與門檻;退休高官赴大陸管制期限最短3年;調整陸資未經許可赴台從事投資行為的罰鍰額度,並將陸投資事業規避主管機關檢查者納入裁罰對象;領取大陸居住證者須申報,以及除非放棄居住證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也不能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提出,若國民黨重返執政將與對岸洽簽和平協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認為,過去曾討論過「雙公投」,即簽之前要諮詢性「公投」,問人民願不願意,而協議簽署後,再「公投」一次。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