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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人大今年落實制定房地產稅法
2019-03-09    香港商报
 

  人大今年落實制定房地產稅法

  【香港商報訊】昨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會上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提到,今年要落實制定房地產稅法等多個重大立法事項。栗戰書指出,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栗戰書表示,要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黨中央立法決策,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全面落實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積極推進重點領域立法,統籌做好立改廢釋工作,既要求數量更要重效果,確保立一件成一件,以高質量立法保障和促進高質量發展,努力使每項立法都反映群眾意願、得到群眾擁護,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栗戰書指出,今年要抓緊制定修改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進民生、國家安全、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治理、生態文明建設等領域的立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國家機構有關法律制度。集中力量落實好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事項,包括審議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房地產稅法、出口管制法、社區矯正法、軍民融合發展法、退役軍人保障法、政務處分法,修改證券法、現役軍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裝警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生物安全法、長江保護法等立法調研、起草,都要加緊工作,確保如期完成。

  栗戰書表示,2018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常委會圍繞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眼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加快了經濟領域立法,對多部法律作出修改,及時解決法律規定與實踐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本次會議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全面反映中國改革開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舉措,對於新時代推動形成中國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具有重要促進和保障作用。常委會已兩次審議草案,相信經過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圓滿完成這項重大立法任務。

  王晨:外商投資立法循四原則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外商投資法草案的說明。王晨說,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

  王晨說,外商投資立法重遵循和體現以下重要原則:一是突出積極擴大對外開放和促進外商投資的主基調;二是堅持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的定位;三是堅持中國特色和國際規則相銜接;四是堅持內外資一致。

  王晨說,草案分為6章,包括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41條,對新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作出了基本的、明確的規定。一是關於外商投資的界定;二是關於外商投資促進;三是關於外商投資保護;四是關於外商投資管理。他還就草案中的有關規定作了具體說明。

  外商投資法促內外資企業規則統一

  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

  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國家制定的強制性標準平等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

  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政府採購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平等對待。

  外商投資過程中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遵循公平原則平等協商確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

  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與內資一致的條件和程序,審核外國投資者的許可申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肖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