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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堵塞漏洞防偷拍
2019-04-15    香港商报
 

  堵塞漏洞防偷拍

  民建聯副秘書長 顏汶羽

  日前終審法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犯案者使用自己的電腦及手機犯案。筆者與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早前到律政司請願,就本港未有針對性的法規打擊偷拍,導致在私人地方偷拍罪行出現「無王管」的情況,要求立即堵塞法律漏洞,防止偷拍成風。

  律政司就在公眾場所偷拍裙底等罪行多以行為不檢、遊蕩等較輕法例作檢控,沒有劃一標準。今次終審法院的判詞,更令「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尚方寶劍失效,出現檢控缺口。在港鐵經常發生的偷拍裙底行為將不能再使用此罪檢控,若不盡快加強立法和執法,將令偷拍行為更為嚴重。就律政司針對私人地方偷拍倡用「破壞社會安寧」執法,我們認為同樣不理想,因兩罪定罪準則不一,且罰則不高,舉證也困難。

  根據警方數字,2013至2018年全港因涉及公眾地方偷拍猥褻照片,案件宗數約為274至329宗,拘捕人數243至278人;2018年有301宗個案,243人被捕。至於鐵路警區涉及偷拍猥褻照片事件,6年間每年平均108宗,2018年有114宗個案,比去年110宗稍微增加。我們多年來不斷向政府反映,要求針對偷拍等行為訂立針對性法例,惟律政司置若罔聞。事實上,偷拍等罪行現時大多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提出檢控,如今不能再用,必須有所替代。

  我們期望政府與時並進,全面檢討現有法例的不足,並盡快修改法例,規管目前不受監管的不當行為,如考慮法改委建議的窺淫罪,同時適用於公眾及私人地方,並納入性罪行條文中,明確針對任何侵犯他人私隱的偷拍行為,為受害人提供足夠保障,並對犯罪者作出更具阻嚇力的懲罰。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肖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