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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西安利之星運營停擺
2019-04-17    香港商报
 

西安利之星運營停擺

【香港商報訊】針對平治車主維權事件,平治官方昨日發布聲明,稱已暫停西安利之星平治4S店銷售運營,若其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則終止授權。平治並表示已與維權女車主達成諒解,涉事車主昨日稱,感受到平治方誠意,自己的訴求不變,其餘事項交給相關部門。

而官方方面也持續跟進,陝西省市監局當日通知,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汽車消費專項執法行動,西安市市監局也表示,調查組已約談平治,並全面調查金融服務費等違規違法行為。

涉事4S店或被終止運營

平治官方發布聲明,稱已暫停西安利之星平治4S店銷售運營,在調查結果證實其存在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後,將終止其銷售運營授權。同時,平治方已與西安車主進行了面對面的坦誠溝通,並協調其與相關授權經銷商達成了諒解共識。

聲明再次表示歉意,並稱將採取如下四點措施:一、暫停調查結果明確前涉事店的銷售運營;二、若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將終止其銷售運營授權;三、將立即啟動針對經銷商網絡的第三方合規審計;四、依照相關法規:汽車廠商不得干預經銷商自主經營範圍內的活動。

戴姆勒中國區主管Troska昨日在上海車展上致歉,稱相關經銷商已被暫停資格,並可能是永久性的。

陝西省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官方監管持續跟進。陝西省市監局昨日通知稱,已就全省開展歷時兩個月的汽車消費領域專項執法行動。其中,執法重點為欺詐消費、強制性消費、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與侵害個人信息等6方面。

當日,西安市市監局透露,調查組已約談北京梅賽德斯-平治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工作小組,並全面調查「收取金融服務費」等涉嫌違規違法行為。同時,市監局下發通知,對全市4S店等汽車銷售企業展開整治,具體包括限定購買指定車險、限定辦理指定金融貸款、限定接受汽車裝飾服務等。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副局長劉林表示,調查組已經封存利之星店相關賬目,開始全面調查。若西安利之星4S店售前就有帶病車賣向消費者這種行為,將對這種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車險長期保單被叫停

前一日的監管已見成效,昨日,多家保險公司表示已接到通知,要求暫停承保與按揭貸款車輛相關的車險長期保單,只能按年承保。業內人士透露,這或與監管部門調查金融服務費等問題有關。

當日,稅務部門也發布調查最新進展,利之星4S店與第三方(陝西元勝公司)協作,收取貸款3%服務費,留取其中的三分之二。據悉,西安稅務部門15日已就偷稅漏稅問題對涉事店介入調查,同日,銀保監會也表示將對平治金融公司收取金融服務費一事開展調查。

昨日下午,涉事車主表示,將與平治中國和工商部門見面協商,此前提出的8點訴求不變。其中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會堅持,涉及整個汽車行業的則相信政府部門的處理。「此前都是4S店與我們溝通,這次有大中華區的負責人出面,我們覺得還是挺有誠意的。但是目前具體的見面時間還沒有敲定。」該車主表示。

該車主還表示,由於鄭州同樣出現了「平治車事件」,自己現在非常害怕給全網做了錯誤示範,誤讓別人認為只有這樣的方式才能解決問題。但事情已經發生,就盡力尋求公正的結果。

昨日進展

官方

●陝西省開展汽車消費專項執法行動

●調查組約談平治西安工作組

●西安市市監局已封存利之星賬目

●將嚴懲銷售帶病車

●車險長期保單被叫停

平治方

●暫停西安利之星銷售運營

●若利之星違規違法將終止授權

●已與車主達成諒解

●啟動對經銷商第三方審計

涉事車主

●此前訴求不變

●將與平治方和工商部門面談

链接

官媒四問金融服務費

【香港商報訊】對於平治車主維權事件,內地官媒「新華視點」昨日報道稱已對金融服務費開展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被收取金融服務費是普遍遭遇,已在業內形成明規則。專家認為,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涉嫌不當得利、侵權甚至欺詐。

並未提供增值服務

報道提出四個問題。首先,汽車金融服務費是一筆什麼錢?調查顯示,消費者被收取金融服務費是普遍遭遇。「我們在市場摸底暗訪中發現很多4S店會巧立名目收取額外的費用,其中就包括金融服務費。」上海市消保委汽車專業辦秘書長王瑛說。

一位4S店工作人員直言,(金融服務)其實沒什麼增值服務,就是幫客戶錄一下貸款資料然後提交。

其次,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有何套路?不少購車者反映,銷售人員往往是在交納首付款後再提出該筆費用,並表示如不交納,首付款就無法退回。業內人士表示,收取金融服務費已經成了行業明規則。

再次,經銷商為何熱衷收取金融服務費?業內人士介紹,收取金融服務費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每家都在收。」專業辦理車貸服務的林先生表示,這是有利益鏈條的,業務員、主管、店長等都要分成。

專家:涉不當得利與欺詐

除了此前提到的偷稅漏稅問題,最後,對於收取金融服務費有無依據一問,專家表示,收取金融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而且存在諸多違規問題。多地監管部門和法院對汽車金融服務費不予支持。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理事賈新光認為,金融服務費純屬經銷商巧立名目進行亂收費,不當得利應予退還。

新華社昨日報道,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稱,收取金融服務費侵犯消費者權益,嚴重者涉嫌欺詐。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肖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