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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內地近一年取消13000餘證明事項
2019-05-15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中國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14日在北京表示,自2018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以來,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區取消證明事項共12000餘項,各部門取消證明事項1100餘項。此外,各地區、各部門建議取消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300餘項。

  劉振宇指出,本次清理的證明事項主要涉及五類證明。(詳見列表)

  將推進證明告知承諾制試點

  他強調,在下一階段繼續推進證明事項清理中,將做好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對此,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解釋稱,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的時候,以書面的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證明的義務或者證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然後申請人書面進行承諾已經符合這些條件、標準和要求,同時也願意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

  針對在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如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趙振華表示,將確定告知承諾適用的對象,規範告知承諾工作的流程,加強事中、事後核查,探索失信懲戒模式以及強化風險防範。

  「試點方案要依法建立申請人的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的黑名單制度,通過這兩個制度來加強信用社會建設,不斷營造守信有激勵、失信必懲戒的社會氛圍。」趙振華說。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