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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特首:面對困難會繼續解說 莫鼓吹年輕人採激烈行為
2019-06-12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立法會大會今日將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辯論,反對派試圖發起罷市、罷工、罷課反修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表示,在重要政策或法律議題上,把年輕人推到前線,作出激烈行為,這是任何文明社會均不願看到的。不論學校、家長、機構、企業和工會都應認真思考,鼓吹激烈行為對香港社會和年輕人有何好處?她再次強調,政府對修例工作非常負責任,會繼續向各界進行解說。
 
  林鄭月娥重提前日凌晨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一事。她指,警務處公布的數字顯示,被捕人士中很多都是年輕人,有的甚至只有10多歲,情況令人很擔心。違法是有後果的,社會對年輕人尤其關愛,希望他們每一位都有光明前景。身為行政長官和兩子之母,林鄭月娥稱,她不願看到年輕人因被政治化事件而影響他們日後的前途。
 
  對於有人鼓吹煽動組織罷課罷市反修例,林鄭月娥回應說,作為特區行政長官,不但要向行政機關負責,也要向整個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可以說所有政府行為及所有香港發生的事,她也是負責人。她重申,至今仍然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是對社會非常負責任的工作。所以,面對困難會繼續解說,希望香港市民明白政府推行這負責任工作的原因。
 
  人權保障「是最受重視的內容」
 
  對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修訂《逃犯條例》前日致函立法會主席,表明採用政策聲明形式,落實多項額外保障措施,包括人權保障等,林鄭月娥強調,政策聲明同樣具法律基礎和約束力。她就如何落實5月30日的6項額外措施方面解釋道,其中一項是需要進行一個修訂,所以特區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了一個政府的修訂──就是把可接受移交逃犯申請的刑事罪行最高刑期由原本3年以上改為7年或以上,這需要法例的修訂,所以是非常清晰的。
 
  至於另外5項便會採用政策聲明,特別是針對人權保障那一項。林鄭月娥稱,聽到有些法律界人士日前說這些人權保障是有用的,事實上如果大家看看這些人權保障,是與在這個討論中很多法律界人士或人權機構提到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中的基本保證很相近的。在這方面,政府一共列舉了14條,包括第一個大家都很關心的「審訊需要公開進行」、「刑事被控告人士在還未依法證實有罪前,應該被視為無罪」及「可以讓他有自己選擇的律師」,甚至如他的語言不通,亦要為他提供翻譯等等。這個政策聲明列舉了14項,都可以確保公平審訊。
 
  對於為何不把額外人權保障寫入法例,林鄭月娥說可能會要求個別司法管轄區增加承諾才移交逃犯,保持靈活性,又說政策聲明有法律基礎和約束力,而政府高級官員在立法會莊嚴作出政策聲明,案例顯示法庭會考慮政策聲明,市民不必擔心。林鄭指出,在過去4個月討論中,足夠的人權保障是最受重視的內容,特區政府聽取很多意見,並努力研究,在修例建議中提出了這一系列的人權保障,盼獲各界支持。
 
  「我們很快會見到晴天」
 
  昨晚,林鄭月娥出席新界社團聯會創會34周年酒會致辭時表示:「(香港)現時無論在經濟發展或政治層面,都好像有些風雨飄搖,但我很有信心在中央的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包容、理解和全力協作下,我們很快會見到晴天,香港的未來會更加美好。」
 
  林鄭又形容自己正身處一場政治風暴中間,指公僕需要有熱情、勇氣及誠信,自己有信心和勇氣繼續帶來改變。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