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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深圳發布城市更新新規 規範城中村改造
2019-06-12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王曉蕾報道:11日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發布《關於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對綠色發展理念、保護和活化歷史文化遺產、提升產業空間質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規範城中村改造等方面提出很多新的舉措。
 
  《若干措施》的各部分內容都圍繞?「高質量」發展主題,並且特別針對以往城市更新中相對薄弱的綠色發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活化等方面提出了優化建議。綠色發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全面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將城市更新與城市「雙修」相結合,促進城市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有機融合。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活化方面,《若干措施》從兩方面提出了相關措施:一是加強城市更新單元規劃中的歷史文化保護專項或專題研究,在規劃指導下,根據歷史文化遺產類型的不同,分類推進歷史文化保護和活化工作。二是健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激勵機制。通過容積率轉移或獎勵等方式,鼓勵實施主體承擔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區的保護、修繕、整治和活化利用。
 
  除政府主導推進的舊工業區連片改造外,《若干措施》還通過三種模式,鼓勵舊工業區升級改造工作。一是通過放寬年限、簡化流程,鼓勵「工改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特別是「工改M1」項目。二是積極鼓勵舊工業區出於消除安全隱患、完善產業及配套功能、改善空間環境品質等目的開展綜合整治,並鼓勵各區在深圳政策基礎上探索合法合規、可操作性強的綜合整治實施模式。三是支持產業用地綜合運用加建、改建、擴建等手段提高容積率。除了鼓勵政策外,《若干措施》也強化了產業空間的管理要求。
 
  針對擬進行拆除重建的城中村,《若干措施》提出進一步規範集體資產管理,嚴禁開發企業私下進駐城中村及私下倒賣,降低改造成本和社會風險。涉及以集體資產為主的城市更新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市場主體,杜絕少數「村官」與開發企業操縱集體決策,保證村民真實意願得到體現。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