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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港府決定暫緩修例 將做更多解說 全面聆聽意見
2019-06-16    香港商报
 
  港府決定暫緩修例 將做更多解說 全面聆聽意見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宣布,為了保障香港最大的福祉,讓社會盡快回復平靜和避免再有執法人員和市民受到傷害,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解說工作,以開放的態度全面聆聽社會的意見。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會暫停,直至政府完成溝通、解說及聆聽意見為止。林鄭明言,暫緩而不撤回,是因為法例的確存在一定漏洞及缺陷,故必須堅持初心,若收回條例會令社會誤以為條例根本沒立足之地。(尚有相關報道刊A2版)
 
  審時度勢保障香港最大福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去年2月在台灣發生一宗殺人案,疑犯陳同佳逃回香港,這宗案件令受害人父母傷心欲絕,同時亦凸顯了香港在刑事互助和逃犯移交制度上的明顯漏洞,即因為現行法例的「地理限制」,港府不能移交疑犯到台灣,亦包括鄰近的內地及澳門,亦無可行安排與大約170個未跟香港簽訂長期協議的國家和地區進行逃犯移交。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政府要盡力找出一個方法,一方面可以處理台灣殺人案,令公義得以彰顯、還死者一個公道、給死者父母一個交代;另一方面盡力完善香港的法制,確保香港不會成為犯罪者逃避刑責的地方,故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例) 建議。修例的工作於今年2月正式在香港社會展開。由於考慮到陳同佳即將獲釋,政府希望爭取在今個立法年度,即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條例草案。
 
  她強調,政府一直用心聆聽社會意見,並先後對建議作出了兩次的修訂,包括:在法案正式提交立法會之前,剔除了9個可移交罪類和將可移交罪行的最高刑罰由原本1年以上改為3年以上,以及在法案提交立法會之後,將3年以上改為7年或以上,並採納了多項與國際標準一致、加強人權保障的措施,以釋除社會疑慮,爭取支持。她直言,自己與相關官員已盡最大的努力,但在解說、溝通方面工作的確有所不足,雖有不少市民認同修例的兩個初心,但社會上對修例出現極為分歧的意見,有支持、有反對,而且立場鮮明,不少市民有擔心、疑慮和不理解,亦對修例工作的過程產生猜忌。
 
  通過修例的迫切性已不存在
 
  林鄭指,政府曾努力去縮窄分歧,希望能夠消除社會對修例的疑慮,但過去一星期有數以萬計市民參與遊行和集會;而在部分集會活動中更出現嚴重衝突,導致多名警察、傳媒及一般市民受傷,她與市民大眾一樣為此感到痛心。作為負責任政府,一方面要維護法紀,但同時要審時度勢,保障香港最大的福祉,加上考慮到台灣方面已多次公開、清楚地表示絕不會接受在港府建議的安排下要求移交疑犯陳同佳,條例草案在今個立法年度通過的迫切性經已不存在;經過過去兩天政府內部的反覆研究,她宣布政府決定暫緩修例工作,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的解說,聽更多不同意見。保安局局長會致函立法會主席,收回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預告,即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會暫停,直至政府完成溝通、解說及聆聽意見為止,政府無意就這些工作設下時限,並承諾會在整合意見後,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及徵詢議員意見,才決定下一步工作。
 
  修例初心不變願重新溝通
 
  被問到為何不撤回草案,她直言,政府初心不變,只是工作做得不足,故給自己、社會一個機會,以一個更開放態度溝通、解釋、聽意見。
 
  林鄭並指出,香港在刑事互助方面有缺陷,在逃犯移交方面只可連接20個地方,這是一個不足,故必須堅持初心,否則收回會令社會誤以為條例根本沒立足之地。「這是我們的取態。」她強調。
 
  據了解,林鄭月娥前晚曾在禮賓府召開了緊急行政會議,商討就修例的最新評估及對策,並作出決定;她昨早先在禮賓府與行會成員及建制派議員會面,解釋詳情。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