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為了構建粵港澳大灣區,容許內地與香港資金相互「過河」投資對方產品,惹起外間擔心一旦內地過度開放,將衝擊兩地金融穩定。為解決上述問題,中信銀行(國際)首席經濟師廖群建議,在大灣區實施「封閉管道」,避免內地資本管制受到衝擊之餘,也可確保香港股市不會出現動蕩。
香港商報記者 鄺偉軒
香港金融業要融入大灣區,要克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面對大灣區內城市的競爭及衍生的問題。廖群說:「當前大灣區實行『一國兩制』、三種貨幣(人民幣、港元、澳門幣)和三種稅制,三地互相競爭將耗費精力。」
廖群認為,大灣區城市沒有龍頭,「誰也不服誰」,故中央需要成立類似國家發改委的機構,從中協調重要項目,否則大灣區各城市之間難以整合。
宜成立機構協調大灣區發展
中央在構建大灣區的過程中,為各城市作精細分工,但城市之間部分功能重疊,難免會出現惡性競爭影響效率。廖群認為,城市之間過度競爭耗盡精力,建議各城市按各自所長,在特定領域擔當龍頭角色。他說:「香港可以『金融為主、創科為副』,深圳則可『創科為主、金融為副』,至於廣州則可選取經貿主攻。」不過,廖群坦言,香港若在高科技做到一部分,已算不錯了。
早於中央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之前,香港和深圳已簽署合作備忘錄,在87公頃的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為港深跨境合作再創突破。問及香港如何與深圳合作,廖群認為,香港要與深圳高新科技企業結合,可把當地企業科研成果落戶「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同時運用香港的稅制及人才的優勢,從事高新科技開發。
《規劃綱要》雖然提出擴大人民幣跨境的使用範圍,同時建議落實「理財通」,並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不過,觀乎「債券通」短期啟動「南向通」無望,反映內地尚未解決一旦全面實施「互聯互通」後,可能觸發資金外流的問題。
廖群指出:「當前中央最不放心的是一旦實現『雙向開放』,會衝擊內地的資本控制。」
要令內地放心讓資金來香港
廖群稱,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沒有管制,資金可隨時『過河』,但人民幣迄今為止仍然實施匯率管制,港府要做的,就是多與廣東省和中央政府溝通,好讓他們放心,不會因資金過來(香港)後造成問題」。
為了顧及資本外流的潛在風險,廖群估計,即使中央落實「理財通」,也會透過「封閉管道」的方式進行。他坦言,內地居民對香港的理財產品一直存有需求,估計中央會容許大灣區內居民,透過類似「滬港通」或「深港通」的模式,即以「封閉式管道」購買香港的理財產品。
廖群解釋,與「滬港通」和「深港通」的模式相近,大灣區的投資者可利用「理財通」,在香港的指定銀行購買指定的理財產品,「若果在指定產品賺了錢,可以再買,但不可以用於購買其他產品,甚至流入『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同類塊封閉式管道」。他又認為,正因為內地仍實施資本管制,即使「理財通」開通後,相關管道仍未能與現有的「互聯互通」管道連接。
料封閉管道先開小孔
廖群續指,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在大灣區打通一個「小孔」,解決在境內與境外之間尚未實施「雙向資本開放」的問題:「開始時小一點,慢慢才把『互聯互通』的額度和產品種類擴大。」他預計,大灣區內的「理財通」,會先在理財產品落實,再延伸至債券及衍生產品。
中央今年2月發表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到,支持香港成為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和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廖群指,香港未來要力培養綠色金融方面的專家。
拓綠色金融有難度
廖群續說,香港商業銀行不願參與綠色債券,是因為毛利太低:「從事綠色債券的毛利,一般只有香港銀行同業拆息(HIBOR)加2%,相比現時商業貸款的介乎HIBOR加3%至4%實在低很多。」他認為,要成功吸引香港銀行界參與綠色債券,相關產品的毛利率,不應與商業銀行貸款的毛利率相差太遠,又指金管局及證監會除了在法規上多加工夫,港府也要在政策上作出支持。
香港新增長點在內地
自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有聲音認為,香港的獨特性將因為「粵港澳大灣區」而受到衝擊。對此,中信銀行(國際)首席經濟師廖群認為,香港的獨特性可能受影響,「但香港也因構建大灣區,而提升GDP水平」。他認為不應過度聚焦香港獨特性會否因為中央構建大灣區而受到影響。
「香港是服務業中心,但要有他人用你的服務才可以。」廖群指,雖然香港貴為全球最發達經濟體,但若要尋找新增長點,則必須倚靠內地,並且要跟大灣區城市加強交流,產生新動力,「大灣區蘊藏龐大商機,只要香港得到更多客戶,就可以增加收入,繼而拉動經濟增長」。
廖群認為,大灣區正好為香港未來發展提供契機,估計香港與大灣區城市之間的分界,將於未來20年拆除:「屆時的『一國兩制』只是在政治上的『兩制』,至於經濟上的『兩制』則會慢慢變得模糊。」
財經觀察:香港宜加強金融服務引領作用
不論回歸前抑或回歸後,香港一直保持獨立的關稅區和經濟制度,中國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香港作為重要轉口港的地位絲毫未有動搖過。不過,中美兩國自去年發生貿易糾紛後,便有指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因而受到挑戰,加上香港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之中,被納入中央規劃的一部分,香港「被規劃」之說便不脛而走。
對於上述說法,港府及時作出回應。首先,香港雖然被納入綱要,但中央已在綱要中強調,香港要鞏固和提升金融中心地位,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清算中心的地位,也未有因為綱要而改變。故香港「被規劃」之說,已不攻自破。
但香港如何自處,維持既有的獨特性?其一就是鞏固和善用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的優勢。與內地其他城市不同,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與國際接軌,可讓內地金融機構在香港從事內地無法從事的金融活動,及進行與「一帶一路」相關的仲裁活動。
其二,就是積極謀求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合作,爭取擴大香港金融業的優勢。以深圳為例,《綱要》提出要把該市打造成為創新創意之都,在這背景下,香港應在政策上提供優惠,致力吸引更多落戶深圳的高新科技企業來港掛牌,或利用香港金融機構融資。
《綱要》致力為區內城市「拆牆鬆綁」,為香港金融業發展提供台階。港府也須憑藉既有優勢,在大灣區發揮好金融服務引領作用。
香港商報記者 鄺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