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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最高法正制定法官權責清單
2019-07-21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全國法院貫徹落實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精神專題會議昨日在成都召開。會議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權責清單、制定法官懲戒辦法,明確院庭長、法官審判權力和責任的具體情形,建立程序嚴格、處罰慎重的懲戒機制。
 
  最高法明確,院庭長在正面清單範圍內按程序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且全程留痕的,不屬於違規干預過問案件,應當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卻不履行或怠於履行的,必須嚴肅追究監督管理不到位的責任。最高法要求,各地法院要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本院權責清單,並將落實清單情況作為開展業績考評、晉職晉級、法官懲戒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杜絕關係人情金錢案
 
  同時,最高法表示要落實責任倒查追究,確保依法嚴肅問責,加強法官懲戒組織機構建設。尚未成立法官懲戒委員會的,要加快工作進度,在省一級全面設立法官懲戒委員會。
 
  為完善懲戒工作制度建設,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懲戒辦法,設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懲戒委員會。同時,要完善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對貪污受賄、失職瀆職、以案謀私和充當訴訟掮客的,一律嚴肅查處,堅決清除害群之馬,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建立跨地域遴選機制
 
  此外,會議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將健全初任法官常態化選任機制,探索建立跨地域遴選機制、及時遴選和員額遞補機制,促進人才流動,防止員額空置。
 
  「完善法官遴選培養制度,是進一步健全法院隊伍管理制度機制,深入推進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