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台灣行政院昨日通過中高齡者就業專法草案,規定僱主可用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勞工,若有職場年齡歧視,最高可罰150萬元新台幣。法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台灣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人口結構變化,截至2018年底,15歲到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佔總人口72.52%,為近10年新低;未來工作年齡人口數,將於半世紀內減半,甚至有一半的工作人口會由45歲至64歲的中高年齡層組成。
勞動部次長林明裕當天出席記者會表示,訂立草案旨在促進在職中高齡者延後退休,保障退休後重返職場的權益,使其享有公平的工作機會。
為了鼓勵僱主,僱用中高齡獎的補助金額每人每月1.3萬元、最長補助12個月,至於年終獎金則視雙方契約有無約定而定。
48措推青年就業
另外,勞動部當天也推出48項措施推動青年就業。針對在校和初次求職青年,逐年提升培訓人數5%;針對失業6個月以上青年推動「工作卡」,深度諮詢並協助 清其職涯目標,3個月內求職成功且連續就業3個月以上者,發給3萬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