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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將軍澳斬人案疑犯保釋被拒
2019-08-23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將軍澳行人隧道本周一(19日)凌晨時分發生斬人血案,事件中2女1男受傷,其中《信報》副刊女記者身中多刀,目前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疑兇其後在羅湖入境時遭警方逮捕,他被控三項傷人罪,昨被押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表示,昨日恰為被告年邁母親的生辰,希望可獲准保釋照顧及為母親慶生。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考慮到案情嚴重,拒絕其保釋申請;當徐官問及社署需否介入照顧被告母親時,辯方卻表示不需要。
 
  案件押至10月再訊
 
  50歲的被告洪震,報稱任職導遊。三項傷人罪指:他於本年8月20日在新界將軍澳景林及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李玉鳳及梁鎮杰。被告暫無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錄取證人口供、檢取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進行認人手續、化驗疑為兇器的刀及在被告家中搜出的衣服,以進行基因及指模鑑證。
 
  據知,被告當時正與事主傾談,他突然情緒激動,向2名女事主施襲。當男事主想拉走她們時同樣被襲,被告其後往頌明苑方向逃去。有市民在被告21樓住所的後樓梯,發現疑為其案發時所穿的衣服;而現場閉路電視亦拍到被告跑回頌明苑方向,以及案發後半小時換衣服離開住所。
 
  傷者黃靜美智子仍留醫深切治療部,其背部有3厘米長刀傷,另一事主李玉鳳則左手肘有刀傷,左手及雙腳亦有傷。當時打算營救2名事主的梁鎮杰則頭部有刀傷,須縫7針。
 
  《信報》女記者仍留ICU
 
  辯方透露,被告自1985年來港,過去7年一直任導遊。他與妻子已離婚,現與八旬母親及10歲兒子同住,兄姐均在港居住任職,指被告「根係香港」,沒有潛逃風險;又指被告調查時十分合作,當母親告知警察正尋找他時,自願返港助查。惟因案情嚴重,一旦罪成被告或要面對長時間監禁,拒絕其保釋申請。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