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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資本市場連頒新規 分拆上市+資產重組
2019-08-24    香港商报
 
  資本市場連頒新規 分拆上市+資產重組
 
  【香港商報訊】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3日表示,中證監起草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簡稱《若干規定》),自8月23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當天,中證監還發布了《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簡稱《特別規定》),上交所同時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徵求意見稿)》(簡稱《重組審核規則》)。
 
  嚴厲打擊忽悠式分拆
 
  A股打開了境內分拆上市的政策通道,《若干規定》為分拆上市明確了標準和流程,同時開出七大分拆上市條件。高莉指出,中證監於2019年1月發布了科創板的實施意見,其中指出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業務獨立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允許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是上市公司發展的必然要求。
 
  高莉表示,《若干規定》明確上市公司如擬實施境內分拆上市,需滿足七項具體要求,涉及上市年限、盈利門檻、拆出資產規模等,保障上市公司留有足夠的業務和資產支持其獨立上市地位,加強對分拆上市行為的監管;要求上市公司參照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提示風險;中證監、交易所將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財務顧問要開展長期一年的督導。
 
  高莉表示,下一步中證監和交易所將高度關注市場關注的問題,對忽悠式分拆上市等行為將嚴厲打擊,並加強對同業競爭的監管,嚴防上市公司借此調節利潤。
 
  不過據初步測算,按照分拆上市劃出的硬指標,再結合上市公司治理情況、風險事項等因素,同時符合分拆條件、分拆所屬子公司符合發行上市條件的上市公司不到百家,佔A股市場公司家數2%至3%。
 
  建高效併購重組制度
 
  為落實科創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創公司)併購重組註冊制試點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併購重組制度,規範科創公司併購重組行為,《特別規定》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突出科創板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對科創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認定標準、發行定價機制、創新試點紅籌企業併購重組等重點問題作出規定。《特別規定》明確,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實施註冊制,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審核,中證監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的審核意見等相關文件後,在5個交易日內對科創公司註冊申請作出同意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註冊制的實施,將有效提升科創公司併購重組效率。
 
  中證監將繼續深化併購重組體制機制改革,推進科創公司併購重組制度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重組審核規則》則突出「高效」目標,更加注重包容性、便捷性、服務性,從豐富併購工具、明確問詢標準、壓縮審核時限、做好預期管理等方面,依循科創企業發展規律,尊重科創企業商業選擇,留足併購重組政策空間,支持科創企業自主決策、自主推進、自主實施同行業、上下游併購重組。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