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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海關一連5日掃毒 檢值400萬毒品
2019-08-24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海關在本周日起一連5日分別在機場、中環、北角和元朗檢獲一批毒品,包括約5公斤懷疑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產品、約2.7公斤可卡因及約180克霹靂可卡因,估計市值共約400萬元。
 
  機場檢四氫大麻酚溶液拘2漢
 
  海關人員在本周日(18日)於機場檢查2件從美國到港的空運速遞快件時,發現約500克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溶液,以及約4.1公斤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糖果。經調查後,關員在20日及21日,到中環拘捕2名分別37歲及35歲涉案男子,並押解其中一名疑犯到其北角寓所搜查,再檢獲約400克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糖果。2名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經港赴澳旅客涉體內藏毒
 
  另外,2名分別48歲及38歲的男旅客,於20日及21日從埃塞俄比亞的斯亞貝巴飛抵本港,準備前往澳門。關員進行清關時發覺他們形可疑,懷疑2人體內藏毒,遂帶往醫院檢查,其後2人從體內排出共約1.6公斤可卡因被捕。其中一名48歲男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昨日已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此外,前日關員在元朗截查一名25歲男子,在其手持的紙袋內檢獲約1.1公斤可卡因,將其拘捕。稍後將他押至其寓所,再檢獲約180克霹靂可卡因以及一批製毒及包裝工具。
 
  海關強調,與香港郵政及物流業界會保持緊密聯繫,加強堵截利用郵遞或快遞渠道偷運毒品。根據《危險藥物條例》(《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海關同時提醒公眾人士,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條例》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李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