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订阅服务 | 广告服务 | 电子报 繁体 | 简体

 
 

   
 



香港商報

深圳法援補貼標準增三成
2019-10-01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徐豔瓊報道:為進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鼓勵律師積極承辦法律援助事項,更好地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財政局近日出台了《深圳市法律援助事項補貼標準》。

  新的補貼標準比原標準整體提高了三成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補貼標準從1500元提高到了3000元,翻了一倍。

  深圳市原法律援助補貼標準於2002年開始施行,當時深圳的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屬全國最高,為保障深圳市正常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指派法律援助案件,調動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重要的制度支撐作用,有?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本次修訂法律援助補貼標準有三大亮點:

  一是大幅提高了法律援助事項補貼。最常見的兩類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補貼從3000元提高到3500元(提高了17%),刑事審判階段法律援助補貼從1500元提高到了3000元(提高了100%)。

  二是實行「特區一體化」原則,不再區分關內和關外、中心城區和非中心城區,所有的市、區法律援助機構執行統一的標準。

  三是新補貼標準覆蓋全部法律援助事項。新的補貼標準不再僅僅針對律師辦案給予補貼,對律師參與值班、刑事法律幫助業務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等法律援助事項均有相應的補貼。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