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周三發表施政報告,坊間有傳言指她屆時未必親身到立法會宣讀,而是改為播放宣讀報告影片。昨日有議員就此表達關注,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稱並無安排舉行視像會議;而立法會法律顧問則說,行政長官可在另一次會議上發表。
下周三四立會發黃色警示
對於林鄭月娥下周三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行管會早前決定當日及翌日答問會期間,將發出黃色警示,有需要時警方會進入大樓內候命。昨日在內會會議,有反對派議員關注蒙面、無編號的警員進入大樓內執法,或會對議員造成人身安全問題。
陳維安表示,當見到保安風險高時,秘書處會在詢問大主席、內會正副主席後,主動尋求警方協助,並在特定地方候勤,強調警方只會在大樓特定地方戒備,警方從無主動提出進入大樓,秘書處亦不會要求警方在會議室或「綠地毯」執勤。
行政長官到場宣讀施政報告
此外,立法會內委會法律顧問馮秀娟表示,《基本法》和議事規則都沒有訂明行政長官應如何發表施政報告,但立法機關有一套行事方式,自1948年港督第一次向立法局發表施政報告以來,每次都是由行政首長親身到立法機關,成為傳統。此外,特權法有條文保障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的發言,反映行政長官是要親身出席立法會。
至於行政長官如果在當日未能向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馮秀娟稱行政長官可在另一個會議上發表。陳維安則稱,現時並無安排舉行視像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