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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商報時評】非常時期須有非常作為
2019-10-15    香港商报
 

【商報時評】非常時期須有非常作為

香港近期暴力當道,黑衣暴徒手段兇殘,喪心病狂,顯示已經愈來愈趨向恐怖分子,警方昨更證實,在旺角首次發現以手機遙控的土製炸彈,相信針對目標為警員。雖然遙控炸彈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暴徒計劃以恐怖主義手段實施攻擊,事件性質嚴重,說明本港已出現「恐怖主義行為」的苗頭,情勢急轉直下,直迫恐怖主義程度。非常時期須有非常作為,警方需有一套升級策略,及時提升武力和應對手段,將暴徒繩之以法;司法機構要捍衛法治尊嚴,對暴徒予以具阻嚇力的判決,打擊遏止暴力罪行。法治不彰,暴力難止,採取更有效及更有力的措施止暴制亂,才能避免香港墮向恐怖主義深淵。

過去3天,全港多區出現大規模暴力及破壞行為,暴徒針對市民和警員的暴力越來越激烈,喪失理性,毫無底線。警方披露,在旺角發現有人製造及使用遙控炸彈,當時炸彈擺放在金行與警車中門一個花槽,在警車不足兩米距離內爆炸,暴徒所使用的戰術及所牽涉的炸藥品與世界各地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類同,而遙控炸彈引爆時的威力及方向是無差別,任何人在現場都可能受到傷害。此外,警方多次破獲武器庫,檢獲大量汽油彈,以及製作汽油彈的原材料,這些顯然是暴徒為暴力衝擊以至恐怖襲擊作準備,例如旺角警署10幾秒內遭投擲逾20個汽油彈。消防處指出,6月至今有587宗火警與示威活動相關,當中44宗涉及利用汽油彈或助燃劑。用恐怖主義的特徵,對照一下暴徒連日來反社會、反人類的暴力行徑,說他們是恐怖分子,雖不中亦不遠矣,因此必須嚴防極端暴力分子製造更大規模的社會混亂和人身傷害。

為保護市民及警員自身的安全,讓港人免於生活在恐懼危險之中,警方面對新情況,必須優化應對措施,加強人員、裝備的配備,使用「適當武力」而不是「最低限度武力」,對暴徒堅決依法打擊,以更有效、更有力的手段制止暴力。尤其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已生效,給警方有效搜證及執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警方應用好法律武器,嚴正執法,這是對守法市民負責,對香港法治社會負責。

同時,廣大市民也希望司法機構依法盡快嚴懲暴徒。目前,法庭正對部分案件進行審理,惟涉及暴力的案件眾多需要排期,對暴徒的審判速度難免拖慢,客觀上令暴徒誤以為所犯罪行沒什麼大不了,不用負上法律責任,視法治如草芥,行事更顯肆無忌憚,不利於彰顯法治尊嚴。香港正處於特殊時期,司法機構按慣常方式處理暴亂分子,是否合適值得商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提出建議,本港可以借鑒外國一些做法,設置「暴亂特別法庭」,專門審理這段時間的案件,不妨探討一下相關建議的可行性,這符合公眾利益,市民絕對支持和贊成。

香港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關頭,社會各界必須共同遏止和抵制暴力,維護法治秩序,不能讓香港繁榮穩定毀於一旦。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肖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