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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鄭文傑涉嫖妓片段曝光 三度到會所尋歡 審訊時直認不諱
2019-11-22    香港商报
 

  鄭文傑涉嫖妓片段曝光  三度到會所尋歡 審訊時直認不諱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Simon Cheng),早前在深圳因「涉嫌嫖妓」被羅湖公安行政拘留。鄭文傑近日接受外媒訪問,指控自己在拘留期間曾被拷問逼供,但卻不敢否認嫖娼。官媒《人民日報》昨日在微博上公開鄭文傑3次來到被指是「嫖妓場所」及事後的審訊片段,強調不存在刑訊逼供。有關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鄭文傑在今年7月至8月期間,先後3次到羅湖某會所行樂。在審訊片段中,鄭親口承認對其行為感到羞愧。

  深圳公安公開3條片段

  《人民日報》公布的影片由深圳羅湖公安提供,共有4個部分,包括鄭文傑分別在7月23日下午5時42分、7月31日晚上6時21分以及8月8日晚上6時42分,進入深圳一間「會所」的情況。影片可清晰見到鄭文傑進入會所後,換上沖涼後的便服,跟隨女子進入房間內,每次逗留約2、3小時;及他「玩完」後離開會所的情況。3條片段都可清晰認出鄭文傑的容貌,至於最後部分是鄭文傑接受審訊的情況。

  坦言丟臉不告訴家人被扣留

  在審訊的片段中,羅湖公安人員先向鄭文傑說明公安機關在決定拘留的時候,已經告知有他有權利通知家人和律師,並問他為何會拒絕通知家人?鄭文傑稱:「因為覺得這件事很丟臉,就不太好意思告訴家裏人這件事。」

  鄭文傑被問到「對違法行為有什麼看法」時表示,「好丟臉啦,好羞愧啦」、「我都沒臉去見我的女朋友、我的家裏人」,並提到:「我對這件事深感愧疚、自責,我決意改過,不會再犯。」

  此外,《環球時報》亦有就事件訪問羅湖公安,指鄭文傑對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並於8月24日期滿獲釋。在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鄭文傑的各項合法權益。

  2女指鄭要求提供非法性服務

  據羅湖公安向《環球時報》提供的另一段影片顯示,兩名女子供述,是在鄭文傑要求下向他提供非法性服務。報道稱:「出於對涉事女性的保護,以及避免不雅語言出現在公開報道中,他們要求我們不在網上公開這段視頻」,故報道中亦只有影片的一張截圖,女子被「打格」處理。

  《環球時報》昨日亦發表社評,指鄭文傑被抓和釋放,都符合內地法律,質疑他不敢公開否認嫖妓;又批評英國媒體和英國政府開足馬力的支持他。形容是「流氓反而被塑造成了『義士』」。

  鄭的誠信破產其言行怎可信

  社評稱,鄭文傑向BBC描述了自己在中國內地遭到酷刑的細節,包括「他被戴上手銬和鐐銬,並且被長時間吊起來,保持壓力姿態靠牆蹲下幾個小時,不許他睡覺並且迫他用唱國歌保持清醒等等」;社評質問那些把鄭文傑遭到酷刑的指控當成可信資訊,加以傳播並添油加醋渲染的西方媒體和政客,「一個嫖了娼,既不敢否認這一事實又對記者相關提問閃爍其詞,而且居然敢說自己『沒有做任何對不起我所珍惜和愛的人的事情』,這樣的人還有誠信嗎?他的話應該被英國這樣國家的外交大臣當作依據,來與另一個大國進行嚴肅的交涉嗎?」

  另外,仍在倫敦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事件時表示,現階段不會對此發表意見,她又提到自己早前跌倒令手腕受傷,已在英國報警;她指鄭文傑也應向內地公安報警。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董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