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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選舉事務處:票站內騷擾他人屬違法
2019-11-24    香港商报
 

選舉事務處:票站內騷擾他人屬違法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今日是區議會選舉投票日,選舉事務處發言人昨提醒選民:須帶同香港身份證正本前往投票站投票。發言人又重申法例規定,在投票站內騷擾其他人、擾亂投票過程或行為不檢,均屬違法。對於近日網上盛傳投票站內設有「人面識別系統」,選舉事務處駁斥有關謠言,強調投票是保密的,全港所有投票站均沒有設立人面識別系統或拍攝選民投票的情況。

今日投票日,政府將開放全港超過610個一般投票站及23個專用投票站。一般投票站及設於警署的3個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由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設於懲教院所內的20個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

發言人表示,在投票站內騷擾其他人、擾亂投票過程或行為不檢,均屬違法。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第541F章),任何人於投票日,在禁止拉票區、禁止逗留區、投票站、點票站或相關範圍內沒有遵從選舉主任或投票站主任作出的合法命令或行為不檢,即屬犯罪,可被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發言人指,每個投票站外均會劃定禁止拉票區,以確保選民可在不受騷擾的情況下前往投票站。在緊貼投票站出入口處的地方會劃定不准任何人士逗留或遊蕩的禁止逗留區,以免投票站出入口受阻。如有關於選舉的查詢,可致電選舉熱線(2891 1001),熱線會在今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運作。至於投訴熱線(2827 7251)亦會在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1時運作,處理有關違反選舉規例或選舉活動指引的投訴。

票站均沒設人面識別系統

近日,網上出現投票站內設有「人面識別系統」的謠言,選舉事務處昨亦作出澄清,投票是保密的,全港所有投票站均沒有設立人面識別系統,或拍攝選民投票情況。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肖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