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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財庫局擬就私募基金 設有限合夥制度
2019-12-02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鄺偉軒報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昨發表網誌稱,政府正在檢視私募基金的法律框架,目標是於明年上半年,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他續指,有信心香港能夠發揮優勢,續成為亞洲領先的私募基金樞紐。

  劉怡翔指,「粵港澳大灣區」創投市場活躍,其中在消費領域裏天使輪融資和A輪融資,共佔全部融資項目數量60%以上,配合香港數碼港和科技園的風投基金,相信香港其他創投公司亦會把握機遇,共同推動大灣區創業投資生態發展。

  他續表示,當前的《有限責任合夥條例》早於1個世紀前訂立,由於該條例沒有為資本投放和利潤分派提供彈性,也不能讓基金在合約方面享有所需的靈活性,和提供簡單直接的解散機制,所以政府正積極設立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促使私募基金考慮到香港註冊,為香港帶來實質的經濟活動。

  設註冊制至少有兩名合夥人

  劉怡翔建議,日後的有限合夥基金制度,將設立註冊制度,若在香港設立註冊辦事處,須至少有兩名合夥人,即一名普通合夥人和一名有限責任合夥人;其中普通合夥人須代表基金向處長提交周年申報表,同時委任一名投資經理和一名核數師,分別執行日常的投資管理,並且每年審核有限合夥基金的財務報表。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