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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涉嫌藏TATP炸藥 18歲男生不准保釋
2019-12-03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18歲中六男學生涉嫌在校內管有爆炸品TATP,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他於上周五被帶往沙田法院應訊,其保釋申請被拒。案件原押後至本周五作保釋覆核,辯方昨日稱上次保釋申請有所遺漏,望可作補充。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則提醒此舉非法庭一貫做法,但考慮到被告年幼,姑且再聽取陳詞。高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辯方提出蠔涌爆炸品案例,表示被告願保證不接觸任何爆炸物品的相關資訊,並呈上一份港大化學系博士鄺士山的報告,質疑本案證供未如控方所言般嚴重。另外,辯方強調學校及家庭十分支持被告,願好好監管被告。鑑於化驗需時,未必能在短時期內定下審期,希望法庭允被告外出候訊。

  控方則反駁指案件現時沒有重大轉變。高官聽罷陳詞後,拒絕被告外出候訊,但他促請控方須於下次聆訊提供實質化驗結果,若被告還柙時間過長,會再考慮現時保釋條件是否合適。

  18歲被告黎文光,他被控於11月27日在沙田錦英路二號明愛馬鞍山中學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