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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3青少年東鐵路軌擲竹准保釋
2019-12-04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上月11日清晨,有多人到東鐵線大埔墟路軌放置竹枝,3名年齡介乎12至21歲被告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年僅12歲的男被告另被控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3人昨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陳慶偉法官批准3人以5萬至10萬元保釋外出候訊,但下令3人不得參與任何超過10人的公眾集會、均須遵守宵禁令。

  3被告為:21歲中文大學二年級生盧佩瑤、17歲中六女學生王文琦及年僅12歲的男被告,同被控於11月11日,將一些竹枝投擲於大埔墟的鐵路上。12歲被告另被控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某天橋上,管有一支扳手及襲擊執行職務的督察X。3人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居住在報稱地址,須遵守周日晚上6時至翌日早上6時、周末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星期一、三、六須到警署報到,宵禁令在來往警署報到時除外。

  另外,一名16歲尼泊爾裔男學生,涉堵路和破壞交通燈,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及刑事損壞兩項控罪,昨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須守宵禁令、不可踏足案發一帶範圍。

  須宵禁及禁公眾集會

  被告被控於本月2日凌晨時分,在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設置路障及破壞交通燈。他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