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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荃灣中槍男及6被告押後訊
2019-12-06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十一」國慶日多區爆發暴亂,荃灣區一名中五少年遭警員開槍擊中胸口,一度送醫命危。他連同5男1女共7人事後被起訴暴動、縱火和襲警等共5項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訊,各被告繼續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3日再訊,以待各被告索取文件、法律意見和處理法援申請。其中一名被告至今仍沒有法律代表,法官強烈建議他聘請律師應付案件,所有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一被告怕麻煩拒聘請律師

  除了中槍的18歲中五學生曾志健外,其餘6名被告包括:39歲清潔工人陳珩,19歲學生陳金國,25歲程式員李振文,21歲學生馮清華,22歲HKCC學生郭小琴及26歲理工學生邱宏達。他們7人均面對一項暴動罪;中槍少年另同一時間涉嫌襲擊2名警員。

  唯一涉及縱火罪的清潔工人陳珩,向法庭表示因為「怕麻煩,費事麻煩人」而拒絕聘請律師代表,並打算自辯。法官問及他是否知悉暴動罪的定義,涉暴動罪指控性質嚴重,建議他向法援申請法律代表。

  另案,同日有4男1女分別涉嫌在油麻地管有伸縮警棍、彈珠、錘子等物品,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13日,期間索取法律意見。大部分被告保釋按原有條件繼續,惟男裝修工人涉於保釋期間干犯另一宗案件須還柙。

  5男女涉藏攻擊武器同押後訊

  控方表示,已完成大部分調查工作,惟仍須等候涉案雷射筆調查報告、諮詢法律意見,故獲准押後8星期再訊。

  5名被告依次為裝修工羅偉洛(26歲)、無業的李翠婷(19歲)、城大二年級生何善航(19歲)、音響工人楊任濤(19歲)及冷氣學徒黃薃匡(17歲)。各人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期間須每周往警署報到及不得離港。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