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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專家:23條立法勢在必行
2019-12-22    香港商报
 

   港須將國家安全問題提上日程

  專家:23條立法勢在必行

  【香港商報訊】記者張麗娟北京報道:昨日舉行的環球時報2020年會將「香港之痛:根在政治還是民生」作為首要議題之一。來自京港兩地的嘉賓認為,香港問題並非單一問題,而是包含着政治、經濟、民生以及文化、教育等深層次矛盾,既是內部因素使然,亦有外部勢力煽動。香港發生修例風波後,一個共識是:在香港,國家安全問題須提上日程,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勢在必行。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香港中聯辦法律部原部長王振民更強調,中央及特區政府對23條立法有共同責任,特區政府是「第一責任人」。

  內部深層矛盾疊加外部政治煽動

  「很明顯外國勢力或明或暗都有動作,這是周邊因素。」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於年會發言時表示,香港民生亦確有問題,問題解決不好就變成深層次矛盾。他認為,民生和立法是香港面臨最主要問題。當初基本法起草有兩個問題沒有更好解決,一直爭論至今:一是關於香港未來立法普選問題;二是基本法23條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這次香港出現問題,就與這兩大因素有關。」

  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認為,「香港之痛」來自政治、經濟、民生等層面,而不是單一問題。

  王振民則表示,香港問題可概括為4個字「政、經、中、外」,即政治問題、經濟問題、認識中國、認識外國與世界。他認為,政治上,香港一些人仍充滿對古典資本主義制度盲目崇拜。香港20多年為政治問題拖累,產生大量社會問題。經濟上,香港社會盲目崇拜古典自由主義市場經濟,政府完全不干預、不入場,而這樣的市場經濟在世界上已無其他國家堅持;這造成貧富差距巨大,絕大部分人享受不到發展紅利,香港750萬人中有140萬貧困人口。同時,香港始終有一股勢力,本質上不願承認已永久回歸祖國的事實,學校、媒體出現不少故意抹黑祖國的現象。

  首先要嚴格按基本法執法

  王振民認為,23條本地立法越來越成為勢在必行的事情,但對23條立法要進行具體分析。香港本地法例中已包含基本法23條提到的7項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中的5項,並不是立法完全空白。「我覺得首先要強調執法,因為本地法律這方面已有,這5種行為不需再立法也是可以的;如果重新立也行。現在是執法問題,按這5種行為做起來已經很好。至於另外兩種行為,現在有很強烈的呼聲,特區立不了,國家來立。這涉及到基本法23條,把立法權給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我覺得特別行政區是第一責任,要把立法補上去。中央政府亦有責任,大家一起想辦法。特區政府自己要先努力先完成。」他指,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亦特別強調了執法力量的建設。

  在吳秋北看來,冀望特區政府啟動立法23條可能不切實際,因為港府固有思維是不敢冒風險,尤其在當前政治氣氛下肯定有好多阻力,這樣的情況下只能用另外的途徑。他說,國家安全是整個國家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一個漏洞。這方面,香港跟內地,特別是人大常委會應想方法,在國家安全框架下能夠讓它在香港落地。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認為,在通過23條之前,可先搞好律政和司法改革,調整法治基礎,因為「有關法律在香港特區引用,也需要有一個強勢的律政與司法配合才可以」。

  前香港教聯會主席鄧飛支持立法越快越好,23條立法以及相關保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及執行機制都要跟上。他認為,當前,香港暗示性的分離思潮,通過所謂學術自由、教育自由不斷滲透,立法須涵蓋這一點。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強世功表示,回歸之前,香港所有重大事件均為「倫敦決策,香港執行」,香港公務員有很好的執行力,但缺乏決策力。回歸之後,中央政策是港人治港、愛國者治港,依照基本法,中央對特區政府官員有實質任命權。他建議,中央要幫助香港建立好的政府團隊,從現在起要開始培養20年之後的管治人才。同時,中央亦要承擔起香港重大事件的決策責任。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