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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警流浮山搜獲值5萬煙花爆竹
2020-01-15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萬家成報道:農曆新年將至,鄉郊歷來有人按傳統習俗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應節」,近年連市區亦愈來愈多人私放。警方最近加強行動打擊非法儲存、販賣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非法活動,昨於天水圍流浮山緝獲一批約值5萬元的煙花爆竹,暫無人被捕。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2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早上9時許,突擊搜查流浮山深灣路路邊一個廢置的20呎長貨櫃內,檢獲一批約重80公斤煙花,市值約5萬元。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奉召到場,將煙花檢走作進一步化驗。

  最大100頭煙花約6000元

  該隊偵緝高級督察李家榮表示,檢獲的煙花爆竹有部分是較少見,最大型的煙花是100頭,市值約6000元。警方正根據貨櫃的持有人、土地擁有人等方向追查煙花來源,不排除是不法分子從內地偷運來港。他又指,煙花爆竹儲存不善或會引致爆炸,對附近居民構成危險。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任何人製造、儲存、管有、出售任何煙花爆竹,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另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董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