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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監警會:司覆裁決前不發表階段性報告
2020-01-17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監警會昨日召開特別內務會議,檢視會方就去年6月9日起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而展開的審視工作進度,並就針對監警會進行審視工作權力的司法覆核申請帶來的影響進行討論。會上決定不宜按原定計劃發布首份階段性報告。

  強調監察工作仍繼續

  監警會指出,首份階段性報告原訂於2020年初發布。去年12月20日,但因高等法院批准一宗就監警會進行審視工作的權力的司法覆核申請,雙方將提交證據予法庭進行聆訊。監警會的法律顧問認為,鑑於司法覆核申請已進入司法程序,除非在法庭聆訊期間,否則會方不宜就該司法覆核發表評論。會方經與法律顧問討論相關法律程序,並考慮司法覆核結果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後,會議一致通過延遲發布上述審視工作的階段性報告,待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之後再作決定。

  監警會稱,專案組一直致力進行審視工作,並擬定在近期向委員會提交首份階段性報告的初稿以供審議。然而,基於該司法覆核,會方不宜按原定計劃發布首份階段性報告,並對此深表遺憾,但會方將繼續按現行《監警會條例》公平公正地進行審視工作,監察及審核有關大型公眾活動的須匯報投訴個案,並會在法庭判決後盡快決定有關發布報告的安排。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董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