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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防疫物資差價率超30% 皖規定按哄抬價格查處
2020-02-14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13日下午,記者從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從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出台十大舉措,確保市場平穩有序運行。
 
  十大舉措規定了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實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消毒酒精終端價格管理,對政府統一調配的普通口罩限價銷售。同時,對哄抬價格的標準進行首次認定,即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含當日)最後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以及疫情發生前未實際銷售,或1月19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的,進銷差價率超過30%的,按哄抬價格行為依法查處。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劉存俊表示,將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高效銜接,對影響疫情防控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頂格處罰。對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投訴舉報,堅持及時受理、及時處置、及時回饋,進一步暢通疫情防控期間消費者的維權救濟管道。柏永 吳敏 孫軍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郭玉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