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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深圳公共場所全面開放
2020-03-3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2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共10條措施。包括商場、大型連鎖超市、餐館等在內的各類公共場所實行全面開放。
 
  《通告》提及,全面開放的公共場所包括商場、大型連鎖超市、餐館、娛樂場所、演出場所(館)、網吧、旅館酒店、洗浴中心、美容美髮、洗染、攝影、家電維修、會展、圖書館、博物館、批發、汽車(含二手車)交易、拍賣、物流、倉儲、汽車拆解、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
 
  同時,《通告》還指出,14天內無高、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員工不實行崗前隔離;盡可能增加小區(含城中村)出入口,方便人員出行,暫時保留入口單向測溫措施;小區外來人員及外賣、快遞、投遞、家政維修等人員經「亮碼」和測溫後,可正常出入;暫時保留公交、地鐵搭乘人員實名制認證制度等。針對境外疫情輸入、重點場所、社區、清明節實施防控措施。其中,入境所有人員自費集中隔離;暫停清明期間現場祭掃及守靈、告別、集體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樹葬等聚集活動;以及加強湖北綠碼人員等人群的健康監測和服務保障等。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郭玉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