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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林子健虛報被擄上訴失敗即入狱
2020-04-03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3年前涉嫌向警方訛稱遭內地漢迷暈擄走,更稱其雙腿被釘上21口釘書釘,裁判官去年裁定林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並形容林自編、自導、自演這場被拐事件。林被判囚5個月,但不服定罪上訴。李運騰法官昨在高等法院駁回其上訴,指原審裁判官的裁決經過深思熟慮並無不妥,林須即時入獄,但在羈押期間可申請保釋及上訴至終審法院。
 
  原審報假案罪成判囚5個月
 
  李運騰法官在判詞中指,原審裁判官依靠林子健與蒙面男當日身處的地點、警方檢取的所有證物、15名證人的證供、涉案長達1800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比較蒙面男與林子健的內八字步姿、衣、身型、鞋子、深色背囊、行走路線、現場光線,來肯定蒙面男是林子健戴上口罩、鴨嘴帽及太陽眼鏡扮成的。李官認為,原審裁判官信納以閉路電視片段認出林子健的做法合情合理,原審裁判官有充分理由裁定林子健是蒙面男,且林被拐走事件從來沒有發生過,故林是「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李官又指,辯方所有的上訴理由,無論是分開考慮還是整體而言,都沒能使定罪不安全或不穩妥,故駁回林子健的上訴,林需即時入獄服刑,其母親在庭上激動至泣不成聲。
 
  代表林子健的陳偉彥大律師向法庭申請保釋,以等候進一步上訴至終審法院,但未有準備上訴通知書。李官指,辯方向法庭提交上訴通知書,正式啟動上訴程序後,才會考慮林子健在上訴期間的保釋申請。據悉,辯方計劃今日向法庭提交上訴通知書,身為基督徒的林子健聲稱會在羈押期間進行40日禁食禱告,冀在神的引導下尋找司法公義。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郭玉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