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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李家超:正準備執法檢控前期工作
2020-06-25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後便會在港公布生效,特區政府會按照法律條文履行相關職責;政府正準備執法和檢控的前期工作。
 
  當天,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樓會見傳媒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立法法制定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尊重有關立法過程。草案獲通過後,便會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成為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性法律。
 
  李家超說,根據已公布的法律草案,列出執法和檢控部門的工作,真正細節則有待法律條文正式出台,特區政府正作準備。國安法草案說明指,特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他對警務處履職有信心,相信警務處有能力應對,因不少警務人員十分優秀、分析力強,相信很多有熱誠的警務人員會履行相關職責。
 
  對於草案列明四類危害國安的犯罪行為,李家超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所有執法工作都會按照相關法律及現行法律進行。草案說明亦清楚表明,會堅持依法及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的原則,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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