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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林鄭指香港再經不起亂 國安法令社會恢復安寧
2020-06-26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全國人大法工委關於香港國安法草案說明一經公布,即引起香港社會廣泛熱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表示,中央今次由國家層面為香港維護國安立法是要堵塞國家安全漏洞,讓香港早日恢復安寧。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亦表示,香港國安法不僅體現「一國兩制」精神,更是堵塞了長久以來香港在維護國安上的漏洞。
 
  林鄭月娥昨於社交媒體發表題為《抗疫五月重啟活動》文章,回顧了近期疫情發展態勢,指香港疫情已趨穩定。她強調,經過此次疫情,市民更應珍惜目前疫情穩定的局面,重振經濟、改善就業。同樣,香港也經不起亂。暴力破壞、鼓吹「港獨」、私藏爆炸物品及槍械等活動和行為,已明顯危害國家安全。
 
  林鄭表示,中央從國家層面就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是要堵塞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漏洞,讓香港社會早日恢復安寧。國家安全得到更大保障,這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也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譚耀宗:國安法彰顯「一國兩制」
 
  譚耀宗在為本報撰寫的題為《港區國安法彰顯「一國兩制」精神》的文章(見今日A2版)中表示,香港國安法不僅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更是堵塞了長久以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漏洞。中央出手訂立香港國安法勢在必行。只有通過有關立法恢復社會穩定,「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市民也才能安居樂業。
 
  譚耀宗指,綜觀草案說明,不難看出條文既統籌了國家層面的制度安排,又兼顧了兩地的差異。首先,我們看到無論從執法到審判,都以特區政府為主要執行主體。其次,草案說明明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應當遵循,保障了香港市民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以及示威的自由。同時,草案說明強調法治原則,包括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以及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等,最大程度上保障了香港市民的人權。
 
  他認為,由特首來指定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是適當的,希望市民要分清事實,不要再被有心人士所利用。他希望香港國安法能盡快通過,讓香港發展重回正軌。
 
  梁愛詩:本月底通過機會高
 
  梁愛詩昨出席一電台節目表示,香港國安法本月底通過機會很高。
 
  她指,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是適合安排,因國安案件是特別事務,香港只是履行義務,中央有根本責任。
 
  對於中央在港設維護國安公署,梁愛詩表示,草案說明提到公署可在香港辦案,執法行動需視乎公署與警務處如何協調,若公署就案件調查成熟,可交由警務處國安部門進行拘捕行動。她強調,根據草案說明,公署須遵守全國性法律及香港法律,同時亦不得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她續指,過去一年,「示威者」暴力破壞公共財產、四處縱火,高叫「港獨」口號,令人質疑有關行為是以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為目的。她認為,香港要長治久安,就要根治;如若中央不管,香港日後會變成有如台灣的情況。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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