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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完成最重要議程 香港國安法全票通過 習主席簽令予以公布
2020-07-01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據新華社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昨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栗戰書委員長出席會議。

  香港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30日上午,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62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0日下午,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63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審議了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了說明。

  30日下午,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閉幕會。常委會組成人員163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法律共6章66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制定的。這部法律共6章、66條,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全文刊A10至A11版)。法律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等內容,建立起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標誌性法律,將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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