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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維護國安市民勿以身試法
2020-07-06    香港商报
 

維護國安市民勿以身試法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出席電視節目再就香港國安法有關細節作解說。其中,對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是否有「港獨」含意,她認為法庭可另有看法,惟強調政府表態不是施壓而是希望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鄭若驊:不希望分裂國家就勿做令人起疑之事

鄭若驊認為,政府一定有其態度,法庭都可以有它一套,相信法庭不會單單因某些詞語作決定,反而會整體看,個別案件及被告人士會否符合條例的罪行所需的行為及有無犯罪意圖。就去年區議會選舉時,有候選人在政綱上寫上「光復」口號,卻獲得選舉主任確認可以參選,鄭若驊稱:「我想我不要將選舉主任做的工作,跟國家安全法的執法工作混為一談,是兩種不同情況、兩種不同法例。」

被問到七一當日有人藏有涉及「港獨」的旗幟或印刷品,無對外展示,是否會構成違反香港國安法,鄭若驊表示,警方有合理懷疑才可拘捕,會進行調查,亦不一定起訴。她續指,條文內容已清楚表明如何才會涉及犯罪,律政司會因應合理定罪機會決定是否起訴。鄭若驊呼籲,應該由另一方向想,既然不是希望分裂國家,就不要做引起懷疑的事,以測試底線。

鄭若驊指,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有關人權的原則,在中國法律亦都有相關安排,但補充需要中國內地的法律專家慢慢解釋哪些條文適用。她強調希望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執行,相關特殊情形極少出現,又相信這類判決不會成為香港案例。

鄭若驊又強調,港區國安委處理涉及很多國家安全的事宜,保密相當重要,而委員會是對中央負責,是中央的事權,因此委員會決定及政策不公開,亦不可受到司法覆核是可理解。

鄧炳強:國安法為警隊提供法律保障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為警隊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警隊對維護國家安全充滿信心。

鄧炳強說,過去一年,香港發生了很多暴力事件,部分行為涉及威脅國家安全,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等。過去並沒有法例規管這些相關行為,令警方難以將一些破壞國家安全的人拘捕。但現在香港國安法明確列出這些罪行,令相關的犯罪行為得到規管,有法可依,所以警隊全力支持有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

宋小莊:叫喊「光復」者或被警查

另外,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宋小莊昨在港台《城市論壇》表示,市民不宜將香港國安法的複雜性簡單化。他認為,藏有「港獨」標語或傳單都可能是違法,警方作拘捕後應要調查有關物品的用途;並指曾經叫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人都可能會被警方調查。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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