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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央行解讀數字人民幣 不計息並遵反洗錢法
2020-09-15 03:01    香港商报
 

  央行解讀數字人民幣

  不計息並遵反洗錢法

  【香港商報訊】人民銀行主管的《金融時報》旗下中國金融新聞網昨日發布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的署名文章,對數字人民幣進行了權威解讀,其中包括數字人民幣是否計息、由誰承擔兌換職能、發行和流通等此前未系統透露的細節。

  文章稱,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流通中現金),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最大化。因此,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執行與現金一致的免費策略。央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兌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

  范一飛表示,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的基礎職責,數字人民幣應堅持央行中心化管理。為此必須做到四點:一是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額度;二是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信息,通過掌握全量交易信息,對數字人民幣的兌換、流通進行記錄和監測分析,完善數字時代的中央銀行發行制度;三是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錢包;四是統籌建設數字人民幣發行基礎設施,實現跨運營機構互聯互通,確保數字人民幣流通穩定有序。

  他強調,數字人民幣要遵守大額現金管理及反洗錢、反恐融資等法律法規。應由商業銀行承擔向公眾兌換數字人民幣的職能,為確保安全性和穩定性,要審慎選擇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實力較為雄厚的商業銀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牽頭提供兌換服務。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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