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订阅服务 | 广告服务 | 电子报 繁体 | 简体

 
 

   
 



香港商報

煙台警方:驅逐鮑毓明出境
2020-09-18 03:02    香港商报
 

  煙台警方:驅逐鮑毓明出境

  【香港商報訊】山東省煙台市公安局昨日發布情況通報稱,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山東省煙台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對鮑某某驅逐出境決定。

  現有證據不能證實性侵

  據悉,今年4月以來,鮑毓明性侵「養女」經報道引起社會極大關注。9月17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通報稱,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毓明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雙方也不存在收養關係。

  據通報,控告人韓某某戶籍登記出生日為2001年,實際出生日期為1997年,與其受採訪所述不符。在兩人交往過程中,鮑不知道韓真實年齡。

  通報亦強調,此案情況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收養和被收養條件,且在自認為韓某某係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以「收養」為名與韓某某交往且與其發生性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當受到社會譴責。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琳




getElementById('content').getElementsByTagName('img'); for (i=0; i<\/sc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