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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中方頒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 列入清單外企限制在華投資
2020-09-20 01:21    香港商报
 

        中國商務部昨日公布《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下稱「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對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外國實體,中國可視情況限制或禁止其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國境內投資,限制或者禁止其相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等入境等。而在中國公布「規定」之前,即美國當地時間18日,美國商務部宣布9月20日起執行針對WeChat(微信海外版)和TikTok禁令。

  規定指,制定不可靠實體清單是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公平、自由的國際經貿秩序,保護中國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法權益。規定稱,國家建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機制(以下簡稱「工作機制」),負責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

  對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外國實體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限制或者禁止其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二)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國境內投資;(三)限制或者禁止其相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等入境;(四)限制或者取消其相關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五)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數額的罰款;(六)其他必要的措施。

  設工作機制調查外國實體

  根據規定,中央設立的工作機制將進行調查,工作機制根據調查結果,綜合考慮、對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危害程度;對中國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合法權益的損害程度;是否符合國際通行經貿規則以及其他因素,決定是否將有關外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規定提出,外國實體在國際經貿及相關活動中,若有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違反正常的市場交易原則,中斷對中國企業或個人的正常交易,或採取歧視性措施,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或個人合法權益,中國將對其採取措施。規定稱,外國實體包括外國企業、其他組織或個人,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禁不可靠外企在華投資

  對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外國實體,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處理措施:(一)限制或者禁止其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二)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國境內投資;(三)限制或者禁止其相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等入境;(四)限制或者取消其相關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五)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數額的罰款;(六)其他必要的措施。

  規定提到,根據實際情況,中國可以決定將有關外國實體移出不可靠實體清單。即有關外國實體在公告明確的改正期限內改正其行為並採取措施消除行為後果的,可將其移出不可靠實體清單。

  事實上,美國去年把華為等中國企業列入制裁的「實體清單」後,商務部去年5月31日就宣布,中國將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官媒《環球時報》今年5月的社評以《回擊美方不手軟,更要打好持久戰》為題指出,美國對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架脖子」行動變本加厲,打壓華為是要付出代價,中方將予以強力反擊,包括將美國有關企業納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依法依規限制或調查高通、思科、蘋果等企業,暫停採購波音公司的飛機等。

  專家指絕不能解讀為自我封閉

  長期跟蹤研究不可靠清單制度的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廖詩評指出,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是中國政府一項必要的制度完善。制定出台規定,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旨在保護廣大嚴格遵守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的企業,這項制度針對的僅僅是個別外國實體的違法行為,不意味中國政府歡迎和保護外資的立場發生改變;從全球治理層面看,也有利於維護正常公平的國際經貿秩序和市場競爭環境。中國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就是要為來之不易的開放成果保駕護航,絕不能解讀為要封閉自身市場。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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