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订阅服务 | 广告服务 | 电子报 繁体 | 简体

 
 

   
 



香港商報

李家超:警修訂通例免魚目混珠
2020-09-24 00:45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發表文章,指警方自去年6月至今在處理很多大型群眾事件時,面對不少假借新聞採訪而魚目混珠的人,修訂「傳媒代表」的定義,讓其更明確及清晰,有助警方在可行情況下向他們提供特別採訪安排,他強調修訂不是為記者作任何定義。

  文章指出,過去更有自稱「記者」但不受僱於所述媒體的人,因在現場犯法而被起訴,包括涉嫌參與暴力衝擊立法會,以及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涉嫌「搶犯」。他表示政府新聞處系統推行已久,處理駐港非本地新聞機構申請成為用戶時,一貫是考慮有關電視廣播機構的收視、電台的收聽率、通訊社、報章、雜誌的發行量及讀者人數。目前,該系統有205間傳媒登記,包括本地及國際傳媒,亦有網媒。

  李家超表示,香港奉行的新聞自由沒有改變。警隊修訂內部指引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對新聞工作者的依法採訪工作毫無影響,一切如常。在警隊日常行動上,警方按需要設立行動封鎖區,除警務人員外,其他人不能進入。警方剛公布的內部指引,讓警務人員在可行情況下,讓這些「傳媒代表」進入一般不容許傳媒進入的封鎖區內,為他們安排特別位置作採訪,這是額外有利採訪的安排。其他人士則不會獲得特別採訪安排,但可在封鎖區外如常活動。

  駐港公署正告FCC停止插手

  針對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就香港警方修訂《警察通例》有關「傳媒代表」定義說三道四,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23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正告FCC立即停止打著新聞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務。

  發言人指出,去年「修例風波」中一些反中亂港分子以記者之名公然阻礙香港警方執法工作,甚至襲擊警員,蓄意干擾警方依法執法和其他記者正常採訪報道,嚴重破壞香港法治與社會秩序。事實不容歪曲,黑白不容顛倒。FCC急不可耐跳出來公然為「假記者真暴徒」美化洗白,實質就是妄圖包庇縱容「黑暴」「攬炒」勢力亂港罪行,為他們撐腰打氣,就是唯恐香港不亂,用心險惡!

  發言人強調,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凌駕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在香港特區從事新聞工作,就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得打著新聞自由幌子謀求法外特權,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勾當。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立新規、止歪風,撥亂反正,正是為了保障符合資格的新聞媒體和記者應有權利,正是為了捍衛香港新聞自由,完全是正當合法之舉。「我們敦促FCC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法規,停止蓄意製造、挑動事端,停止以任何借口插手香港事務!」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璐




getElementById('content').getElementsByTagName('img'); for (i=0; i<\/sc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