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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新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效忠
2020-09-24 00:45    香港商报
 

   新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效忠

  下月中公布安排 拒簽者不獲聘用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去年修例風波期間,極少數公務員因參與「黑暴」活動、涉嫌違法或違規被捕。為了更清晰確立公務員隊伍的立場,特區政府於今年7月表明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據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前日與多個公務員工會代表會面時表示,將於下月中旬公布有關安排,新入職的公務員須要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若拒絕簽署將不獲聘用,若簽署後違反誓言,可被革職。

  據了解,由於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須統籌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故他與多個公務員工會的會面延至前日(22日)舉行。聶德權於會上回應了「四大四小」公僕團體的種種疑問,並交代了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的方式,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等安排。

  簽署後違誓言可被革職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昨日引述,聶德權提到將於下月中旬公布有關安排,新入職的公務員須要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若拒絕簽署將不獲聘用,若簽署後違反誓言,可被革職。至於現職公務員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另一職系時,須宣誓或簽署文件的安排,則未有時間表。另外,日後獲推薦晉升出任較高職級、首長級等重要角色公務員,以及職級較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都是首輪要宣誓的人員。

  當日會議上,工會較關心如何處理多數現任公務員的宣誓問題。唐麗娥說,她關注現職人員不願意簽署文件的後果,以及政府補償方案和罰則等,要求政府在實施前明文列出「乜嘢做得,乜嘢唔做得。」

  聶德權稱容許申訴機會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沖認為,如果沒有列明罰則,公務員可能會用不同藉口推搪不簽署文件,但希望在處理違反宣誓的紀律案件時,有一個公平程式,最好講明按現有懲處方式處理。

  對於工會提出的問題,據悉聶德權曾在會上強硬回應:「違反誓言等於違反《基本法》,等於違反《國安法》,主要罰則是會被革職,但容許公務員有申訴機會。」可見特區政府希望推動所有公務員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決心。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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