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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修例風波未成年被捕者可酌情從輕處理
2020-11-26 02:33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大部分案件的司法程序正進行中。施政報告提出,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視乎情況,考慮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

  前提為有悔意及罪行輕微

  施政報告指出,香港長期以來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而各紀律部隊亦深受市民信賴;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社會動蕩,出現暴力及有人鼓吹「違法達義」,社會秩序和法治遭到嚴重破壞,而市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亦受到威脅。林鄭月娥重申,要扭轉這個局面,必須嚴正執法,並說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不論該人的身份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

  林鄭月娥強調,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在『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大部分案件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但前提是該未成年人士須承認他犯錯的行為。」

  可考慮警司警誡等方式處理

  消息人士解說,如果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上述情況,前提是該未成年人士必須認罪、有悔意及所犯罪行性質輕微。至於刑事毀壞是否屬輕微罪行,消息人士回應指要視乎嚴重程度,並舉例若果涉及毀壞整個輕鐵站,就無法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而在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中,其中429人屬18歲以下,當中19宗案件已用警司警誡方式處理,涉及刑事毀壞、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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