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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財經縱橫】鬆綁強積金 助財困市民
2020-12-14 01:36    香港商报
 

 今年必勝有三位朋友離開人世,他們均未滿退休之年,生命就戛然而止,好肯定他們未能享受到「理想回報」的強積金!好諷刺,有朋友臨終時正陷入財困,但他卻依然無法動用自己強積金的一分一毫!我要大大聲講,香港強積金制度真係好垃圾!

 設立強積金制度原意是好的,港府為應付未來人口老化問題,鼓勵僱員與僱主共同供強積金,讓僱員日後退休生活更有保障。本質上強積金是迫市民儲蓄投資,然而,強積金有兩大缺點備受批評,包括因受制於僱主所選擇的強積金公司,打工仔欠缺投資選擇權,以及提取強積金限制太多。

 最令人氣憤是強積金制度設立種種關卡,不准市民提早動用自己的錢。根據積金局網頁介紹,只有六種情況市民可提早拿取強積金:(1)到60歲提早退休;(2)永久性地離開香港;(3)完全喪失行為能力;(4)罹患末期疾病:(5)小額結餘;(6)死亡。

 假如你從事飲食業,今年遭遇疫情,生意失敗,銀行戶口積蓄已所剩無多,而你現時強積金戶口尚累積了50萬元,但好不幸家中出現變故,家人患重病急須籌錢治療,你好想動用強積金戶口的資金來救急,卻沒有辦法動用!當前眾多香港人面對公司倒閉失業等經濟難關,急須調動資金救急,不少人正在靠透支賒借度日,或向財務機構甚至向高利貸借錢,偏偏不能動用自己的強積金!

 放寬提取強積金年齡限制

 類似的新加坡公積金,人家提取方法就自由靈活得多,人家的公積金可以用來買屋、買保險、投資及教育支出,更可用來支付醫療花費。

 必勝以前提過,改良強積金制度的最簡單方法,就是即時取消提取強積金的65歲限制,即解放強積金。「解放強積金」即是若供款人不滿強積金的投資表現,供款人會把強積金的資金提走,轉移到他覺得更適合他自己的投資儲蓄方法。

 為了留住強積金供款人,那些強積金公司必定想盡辦法提高投資表現,大幅減低管理費用,當強積金基金投資表現良好,強積金供款人不但不會提前提取強積金,還會樂意投入更多的供款,博取更大的投資回報。在自由競爭、汰弱留強的環境下,整體強積金的投資表現必定可大為提高。

 在非常時期港府應靈活變通,想辦法改革強積金弊端,即使不肯取消提取年齡限制,也應考慮把提取強積金的年齡大幅放寬,又或者讓供滿十年強積金的市民,可自由提取。總之,要鬆綁提取強積金的限制,以助市民渡過難關。

 必勝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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