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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新冠疫苗獲准緊急使用 林鄭指市民可選何時何地接種何款
2020-12-24 02:24    香港商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3日傍晚聯同多位官員舉行記者會,公布行政會議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制定新規例,讓新冠病毒疫苗可作緊急使用,為期12個月,暫至明年12月23日。她表示,政府已成功採購3款不同技術平台、3間不同藥廠,合共2250萬劑新冠病毒疫苗,足夠全港人口使用。政府亦會成立保障基金,以保障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或未能預見罕見副作用的市民;市民可選擇何時、何處接種疫苗;政府已為按照優先次序的疫苗接種計劃成立工作小組。此外,當局修訂現有規例,將強制檢疫期限由14天改為不多於28天。

 為疫苗接種設保障基金

 林鄭指出,行政會議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制定新規例599K章,讓新冠病毒疫苗可作緊急使用。新規例生效期為12個月,暫至明年12月23日,會賦權予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可根據客觀醫學數據,包括第三期臨床研究、參考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意見,以及參照香港以外的藥物監管機構已經核准使用,批准疫苗在香港作緊急使用。

 她談到,政府已經成功採購3款來自不同技術平台、3間不同藥廠,合共2250萬劑新冠病毒疫苗,而每款疫苗打2針,足夠全港人口使用。當局已和英國藥廠阿斯利康藥廠達成協議,採購750萬劑由該藥廠與英國牛津大學共同研發的不可複製性病毒載體疫苗。當局早前已向科興控股生物科技公司,採購750萬劑滅活疫苗,首批100萬劑最快可在明年1月到港;另一批疫苗是由上海復星醫藥、德國藥廠BioNTech以核糖核酸研發,同樣供應750萬劑疫苗。政府會繼續尋找第四款疫苗,確保香港2倍人口可以使用。

 她又透露,政府會成立保障基金,以保障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或未能預見罕見副作用的市民,經過專家評定是疫苗引發後,會獲得經濟支援。

 將設接種及檢測電子紀錄

 林鄭續指,政府會公開接種疫苗場所的疫苗資料種類,市民有權選擇在何時、何處接種。她說,如果市民不希望在某一個種類疫苗抵港時率先接種,可選擇之後在其他種類疫苗抵港時才作接種。她強調疫苗都經嚴格臨床測試,由專家審視數據以確定安全性,寄語市民毋須過分擔心。政府將設立電子紀錄,讓市民紀錄接種新冠病毒第一、第二針疫苗,以及電子版新冠病毒檢測紀錄。

 據介紹,政府已為按照優先次序的疫苗接種計劃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主持。陳會負責醫學相關工作,聶則負責整個計劃統籌,小組直接向特首匯報。行政會議成員兼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醫管局前行政總裁梁賢、香港社會醫學院院長曾浩輝都會加入小組。

 聶德權稱,疫苗接種計劃的準備規模龐大,不會低估工作難度,並會善用全民檢測的經驗,秉持三個原則,包括疫苗會覆蓋全城、計劃屬自願性質、資訊公開透明。

 中央撐港科學精準規範防控

 此外,政府亦修訂現有規例,將強制檢疫期限由14天改為不多於28天,以提供更佳保障。陳肇始重申,今天起將要求從英國到港人士,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她表示有極少人士的病毒會超過潛伏期14天,需要防患未然;政府會密切留意,並就實際情況延長檢疫期。

 此外,內地與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專題交流會日前在深圳舉行。在港澳辦和中聯辦統籌協調下,國家衛健委副主任雷海潮、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分別率兩地政府代表及醫療衛生專家40多人出席,圍繞疫情形勢、外防輸入、核酸檢測、疫苗策略、健康碼使用、防控案例等多個議題深入交流。雷海潮表示,中央領導十分關心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關注香港疫情形勢和防控工作,全力支持特區政府積極開展科學精準規範防控,以科學證據和成功案例為參考,早日使市民生活和經貿活動回歸常態。(記者 戴合聲)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徐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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