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美國政府再就香港國安法執行所謂「制裁」行動。美方曾作出多次所謂「制裁」,早前的名單更涉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人。特區政府於去年8月、11月已嚴正回應美方,批評美方行為卑劣無恥,暴露其雙重標準及虛偽,明顯違反國安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美國政府一共作出多次所謂「制裁」。其中去年8月7日的名單,就涉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以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去年11月9日的名單,則涉及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特區政府面對美方的無理行動,都作出嚴正回應。去年8月8日,特區政府就發出聲明,指美國所謂「制裁」卑劣無恥。發言人指出,美國國會及白宮利用2019年6月以來在香港出現的反政府動亂,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接連針對香港通過法案及宣布行政指令。發言人直言美國的行徑暴露其雙重標準及虛偽。
去年11月10日,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政府對4名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區政府官員實施所謂「制裁」的卑劣行徑。
發言人更說,警方的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行事,「如果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他/她是什麼身份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沒有人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對後果。警隊一直並會繼續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所有案件。」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保障的是750萬香港市民以至14億內地同胞的生命安全及利益,責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