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健鑫報道: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提到,差餉制度自1995年以來未有重大改變,為確保與時並進,當局已要求財庫局和差餉物業估價署,檢討是否有優化空間,包括應否引入累進差餉制度及為自住物業提供恒常寬減。
此外,政府亦會考慮把繳納差餉的主要法律責任,由物業的使用人轉移至業主,反映業主須為其物業負有最終責任。
陳茂波出席記者會時強調,指政府計劃參考物業價值釐定研究累進制差餉制度,現行劃一的制度雖快捷、成本低,但他認為累進制可更為精準,他形容「(樓價)貴啲收高啲(差餉),自住可豁免或收少?」值得深入研究,並否認有關措施與控制樓市有直接關係。
累進制可更為精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劉焱指出,社會上對做法有不同看法,有意見認為未必幫到小市民,引導政府重新檢視差餉制度。她指出海外普遍會以租值、物業價值形式累進收取,如使用累進方式,或要為自住物業提供寬減等,認為累進形式更能反映能者多付原則。
政府會就應否及如何修改差餉制度,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