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馮煒強報道: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下稱《決定》),逾90位香港的法律界人士聯署支持《決定》,認為《決定》高瞻遠矚,從香港的長遠利益出發,消除激進「攬炒」、破壞等政治亂象,有望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令「一國兩制」行得更遠更好,完全符合《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有效解決深層次矛盾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周浩鼎、容海恩、何君堯、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等逾90位本港法律界人士,昨日聯署支持《決定》。聲明指出,《決定》高瞻遠矚,從香港的長遠利益出發,消除激進「攬炒」、破壞等政治亂象,有望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令「一國兩制」行得更遠更好。相信完善選舉制度之後,能吸引更多符合愛國者準則的政治人才參與政府和議會的工作,將來治港的愛國者不會局限於現時的建制派政黨政團,任何有能之士符合愛國者的條件都能參政議政,香港政治制度仍然會有不少空間給予不同意見及聲音的人士加入。根據憲法第31條、第62條第2項、第14項、第16項,以及基本法第12條,都明確指出中央有權責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故此,今次《決定》屬中央事權,中央絕對有權在需要時,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及發展利益作出有關決定。
修例有迹可循合憲合法
發起聯署的梁美芬表示,現時香港選舉制度出了漏洞,以致有當選者在就職宣誓時做出侮辱國家民族的行為,擔任議員後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又每每做出癱瘓議會運作等傷害國家及香港利益的行為,都是嚴重超越了「一國兩制」的底線。今次《決定》堵塞了現在選舉制度的漏洞,確保日後參選人符合基本法的要求,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做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的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稱,過去中央亦曾透過人大常委會處理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所以今次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作出改變是有先例可循,重申《決定》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何君堯認為,今次《決定》肯定是香港政制的進步,又指任何地方在由愛國者治理國家的立場上沒有異議,而根據《決定》,在選舉管理委會人數、立法會議席上都有所增加,明顯是政制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