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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林鄭倡內會設小組商改善選制
2021-03-18 01:43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煒強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表示,未來12個月將有多場選舉,時間十分緊迫,建議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先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人大「決定」的主要內容;待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後,小組委員會可立刻轉成法案委員會,從速推展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

  林鄭昨早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表示,目前中央政府正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協助人大常委會稍後作出相關修訂,待人大常委會完成有關工作,特區政府將依照經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力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包括草擬需要修改的主體和附屬法例,以及在得到行政會議同意後,將法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其後,特區政府將會依照經修改的選舉法例,組織和規管相關選舉活動,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妥善安排和舉行未來12個月的多場選舉。

  立會支持配合審議不可或缺

  林鄭續形容,相關工作時間十分緊迫,特區政府會全力以赴,但立法會的支持和配合不可或缺。為此,她建議立法會可考慮在內務委員會之下先成立一個小組委員會,讓議員可以爭取時間先討論「決定」的主要內容和稍後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待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後,該小組委員會可以立刻轉成一個法案委員會,從速推展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

  林鄭重申,中央主動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充分考慮了香港特區實際情況,目的是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從制度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讓「一國兩制」可以行穩致遠,並有利於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決定」表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要素,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這些基本原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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